广西强力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已将完成500个村庄整治项目列入重点工程

  7月11日,全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启动会议在南宁召开。会议对今年全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

  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是当前我国环保工作的重点,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是推进农村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记者了解到,我区将通过此次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解决农村突出环境问题,使区域村庄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有效治理,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及处理率达到100%,群众饮水安全得到保障。

  据了解,去年4月环保部、财政部将广西列入第二批“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区”并与我区签订《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协议》后,自治区党委、政府对这项工作高度重视,把它纳入为民办实事重点工程之一。今年自治区政府已将完成500个村庄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列入为民办实事的重点工程,即在500个村(屯)实施污水处理设施487套、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设备1.2226万个(台、套)、水源地保护及污染防治项目5个、畜禽养殖污染物综合利用处理设施19套,受益人口约180万人。

  为确保我区整治示范工作的顺利完成,自治区政府要求各示范市、县必须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明确目标责任。各示范市、县政府要切实履行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的主体责任,层层分解落实目标任务,建立工作目标考核机制,明确各部门的任务和责任,并把示范工作列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绩效考评重要内容;明确时限要求,严格责任追究,落实奖惩措施,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地方要取消其下年度示范区域资格,对工作严重滞后的地区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通报批评。二是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各示范县要抓紧做好项目设计、招标等前期工作,各个综合整治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必须在8月底前完成。三是抓紧项目组织实施。各示范县要按照10月底前全面完成项目建设、12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考核的要求,倒排工期,落实责任人,全力以赴抓进度,千方百计保质量,加快项目推进。四是配好、严管、快用资金。示范地区各级政府要把配套资金、运行维护经费、管理经费纳入本级年度预算,保证资金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