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财政下达补助资金5140万元,专项用于距陆地边境线0-20公里范围内乡(镇)农村居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的补助,此举将让边境8县128.5万农民免费参加新农合,进一步提高边境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的健康保障水平。
据广西财政厅介绍,为进一步改善广西边境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加快边境地区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改善广西边境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加快边境地区发展的意见》,2011年广西区财政厅会同广西区卫生厅联合下发《关于落实扶持全区距陆地边境线0-20公里范围乡镇农村居民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政策的通知》,对距陆地边境线0-20公里范围内的乡(镇)农村居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补助。
2012年,广西新农合参合农民个人缴费由2011年的30元/人年提高到50元/人年。为确保边境8县0-20公里范围内128.5万农民免费参加新农合,广西各级财政需补助资金6425万元,其中:自治区和市县财政按8:2比例承担。除了自治区本级财政需安排5140万元,市县财政另需安排12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