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产业政策与法规司司长张红宇12日在农业部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农业部会同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日前批复了北京市大兴区等24个农村改革试验区和试验项目,为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等探索新路。据了解,农村改革试验区将坚持超前探索、创新制度,重点突破、配套推进,统一指导、地方为主,先行先试、封闭运行的基本原则。要求有关部门对试验区有关工作适当放权,在试验工程中允许突破某些政策和体制,并在符合规划、符合程序的前提下,对试验区有关项目建设优先给予支持。
此次批复的24个农村改革试验区和试验项目中,北京市大兴区、河北省玉田县、吉林省九台市、福建省沙县、湖南省沅陵县、广西壮族自治区田东县等6个试验区承担农村金融改革试验任务;上海市闵行区、浙江省温州市、湖北省武汉市、大连市甘井子区等4个试验区承担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验任务;黑龙江省克山县、安徽省宿州市、山东省枣庄市、广东省云浮市、西藏自治区曲水县、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等6个试验区承担创新现代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改革试验任务;山西省朔州市、江苏省苏州市、江西省南昌县、河南省新乡市等4个试验区承担城乡发展一体化改革试验任务;云南省开远市、陕西省吴起县等2个试验区承担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改革试验任务;贵州省毕节试验区承担创新支农资金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试验任务;安徽龙亢农场承担创新垦地合作发展模式改革试验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