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村信用社以往因基础差、底子薄、历史包袱重,在不少人的印象里,一直是“老大难”、困难后进的代名词。
四年来,在国家改革政策指引下,广西农信社紧紧把握机遇,通过体制改革促进经营机制的转换,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主要业务指标一年迈上一个新台阶。截至2009年底,各项存款余额1683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225亿元,连续4年存、贷款市场增量占比均居同业首位,贷款总量跃居全区同业第一位,存款总量跃居全区同业第二位。四年的改革,再造出了一个规模更大、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的金融机构。
是什么促成这一切的变化?是什么使广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焕发出前所未有的生机与活力?
各级党政支持构建地方金融体系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工作,把构建地方金融体系、发展地方金融业作为重点工作之一,强力推进广西农信社向现代金融企业迈进。在广西区联社成立之初,就明确提出了广西农信社要加快向农合行、农商行过渡的改革目标,将开展省级联社改革试点列入争取国务院支持加快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事项,将加快推进农信社产权制度改革作为广西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
自治区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深化农信社改革试点工作,亲自带队多次到银监会汇报改革工作,争取国务院把广西列入省级农村信用社联社改革试点。自治区政府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广西农信社改革发展问题,相继下发了10个扶持文件,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农信社改革发展工作。
自治区政府帮助落实税收减免、保值储蓄贴补息等中央扶持资金13.86亿元及兑付专项央行票据42.93亿元,出台了营业税同额返还、发展扶持和风险处置资金、返还土地出让金及其他税费减免等地方政府扶持资金9.75亿元,有效地推动农信社加速化解历史包袱工作。自2005年成立以来,广西区联社共消化历年亏损挂账44.20亿元,全部消化了历年亏损挂账,成为全国消化历年亏损挂账包袱最快的省份之一,银监会在全国推广了广西消化历年亏损挂账的经验。
各地县(市)党委、政府对农合行改革试点工作都非常重视,均成立了由县(市)政府分管金融的领导为组长的农信社改革试点领导小组,集中人员,明确责任,在组织实施改革试点的工作中发挥着主导作用。各级政府积极帮助农信社办理完善土地、房屋权证3049宗和2822宗,返还土地出让金1.85亿元,帮助农信社增提拨备和弥补历年亏损挂账。地方政府还帮助农信社组织资金,按照“存贷同比”原则增加对公存款及财政性存款,提高信用社资金实力。积极改善农信社经营环境,打击逃废债务,推进信用村镇建设,取消歧视性存款政策,为农信社经营发展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实践证明,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是农信社深化产权改革取得成功的关键所在。
联社成“火车头” 推进农信整体改革
广西农信联社不停地推进改革,做实、做强、做优县域机构,分期分批实行改制,组建农村合作(商业)银行,逐步办成产权明晰、经营有特色的现代金融企业。
四年来,广西区联社引领全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一步步走向改革的“深水区”。2005年9月28日广西区联社成立后,作为全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2万多员工的“火车头”,全力推进全区农村合作金融整体改革。按照两级法人、统一法人、农村合作银行不同层级的产权模式,在人财物上给予大力支持,充分动员每位员工积极投身于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农村金融企业,着力打造“广西人的银行、植根八桂大地的银行、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的银行”地方银行品牌。
广西区联社积极发挥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的行业职能,高度重视全区农村信用社的服务问题,提出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以高效服务实施有效管理的方针,着力提高为基层服务水平。他们加强协调和服务,及时帮助单个基层联社(合行)解决了取消开户歧视限制、清收处置沉积不良资产、完善土地房屋权属、特办工商注册变更手续、完善更新安全消防合格证明、争取减免相关税费等一系列涉及面广、难度大、事关全局的问题。根据基层法人社的实际,拓展业务领域、搭建平台,从而为全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发展营建了宽松环境。
截至2009年底,全区90家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已有31家达标组建农村合作银行,占全区县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总数的1/3,其中24家农合行已获准开业,1家积极申请开业,6家积极申请筹建,筹建和开业家数排全国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第四位、中西部地区第一位。中国银监会在全国推广了广西农村信用社加快产权制度改革的典型经验和做法。
广西农信社进一步明晰产权关系,逐步优化股权结构,以股份制为导向的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截至2009年末,全区股本金75.28亿元,与2005年9月末区联社成立时相比,增加了38.22亿元,增长103.13%。投资股56.33亿元,占比由14.11%提高至74.83%,法人股6. 86亿元,占比由4.29%提高为9.11%,全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逐步从合作制向股份合作制、股份制的产权模式过渡,有效地改善了法人股东较少、股权相对分散状况,投资股不断提高、股权适度集中,为完善公司治理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各县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经营机制的转换,初步构建了符合现代金融企业要求的“三会一层”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健全内控监督管理体系,逐步向优质的现代银行迈进,在经营理念、用人机制、业务范围和服务方式上也实现根本转变,逐步形成了“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风险”的良性循环机制。
新的产权制度带来新效应
广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把加强和改进“三农”金融服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作为深化农信社改革的最终目的。积极创新服务方式,拓宽服务范围,改进服务手段,使得支农内涵不断延伸扩展。
2008年7月11日兴安农村合作银行正式挂牌成立。从农村信用社到农村合作银行,实现了从“丑小鸭”到“白天鹅”的升华。该行推行了利民工程,打造贷款绿色通道,对“三农”贷款和优质客户,实行贷款优先、利率优惠、额度从优的“三优”政策。该行还开办了“农机具专项贷款”,“返乡农民工创业贷款”,满足了农村经济发展的多元化需求,促进了农村个体经济和农村消费市场的发展。兴安农合行的经营业绩在当地金融机构中取得了9个第一:存款总量和市场占比第一,存款增量排名第一,对公存款增量排名第一,贷款总量排名第一,“三农”贷款余额排名第一,资产质量排名第一,不良贷款余额和占比都是最小的,盈利能力在兴安县金融同业中最强,拨备覆盖率排名第一,金融监管达标升级进步度全区排名第一。
鹿寨农村合作银行成立近三年来,改革创新金融服务,通过累放28.34亿元贷款大力支持县域经济,受到各级党政领导的高度赞扬。在最近对全县七家金融机构服务质量的民意测评中,满意率名列榜首。
新的体制机制使广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焕发了生机和活力,综合竞争实力、抵抗风险能力和支农服务能力明显增强。目前,广西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网点遍布城乡社区,金融服务辐射千家万户,已成为全区营业机构最多、网点分布最广、从业人员最多、支农力度最大的地方金融机构。全区90家县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有67家存款存量居当地同业第一,74家存款增量居当地同业第一。4年来,全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累放各项贷款2342.33亿元,其中累放“三农”贷款1466.40亿元。截至2009年末,“三农”和小企业贷款余额分别为791.69亿元和407.66亿元,分别占全区金融机构的95.8%、48.5%,成为广西地方金融的核心力量和金融支农的主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