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今年10月31日前,南宁将完成1000户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任务,12月底前全部入住新房。
危房改造工程的对象是农村特困户中的无房户和严重危房户,即持有《农村五保供养证》或《农村低保证》,目前无房居住或现住房结构严重变形,墙体失固,屋顶塌陷,濒临倒塌,居住危险,必须重建住房的农村家庭。
经费资助标准为:家庭人口为1~2人的农户,各城区(开发区)资助标准平均不低于6500元/户,各县资助标准平均不低于6000元/户;家庭人口为3人以上的农户,各城区(开发区)资助标准平均不低于7000元/户,各县资助标准平均不低于6500元/户。危房改造工程所需经费采取政府补助与个人自筹、社会扶助和亲邻互帮相结合的办法解决,南宁市财政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每户补助5000元,县区要落实配套资金。
建筑面积标准为:家庭人口为1~2人的农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以上的农户为40~60平方米。在选址时,尽可能使用原有的宅基地进行重建,无房户的用地要集中并使用农村空闲地、荒地,不得占用农用地,特别是不得占用基本农田。选址要避开泥石流、滑坡地段,让开水道、风道,建在高台、高坡、高地上,尽量降低灾害风险。
房屋设计要求美观大方、经济实用,结合当地民居特点,房屋样式尽可能统一规范。房屋建筑材料以牢固、耐用为原则,一般应为砖混结构。3月底前,完成危房改造对象的核查确定工作,4月份进入危房改造建设全面实施阶段,10月底前完成危房改造任务,11月份进行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