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下午从自治区民政厅获悉,为让广西生活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开发和自治区成立50周年带来的喜人成果,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自治区财政厅和民政厅近日联合发文,向全区300多万生活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慰问补助金2.1246亿元。
据了解,此次慰问补助金标准分为两个档次,即100元和50元,每人按对应标准限发一次。慰问补助金为100元的对象是:农村五保户、城市低保户、传统优抚对象等;慰问补助金为50元标准的对象是农村低保户等,慰问补助金将在12月1日前全部发放到补助对象手中,各地财政、民政部门对慰问金的发放要登记造册、张榜公布、公开发放,确保专款专用,确保按标准发放,不得平均分配,也不得预留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