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七年减少农村贫困人口477万

  日前,记者从自治区扶贫办获悉:进入扶贫新阶段以来,我区采取大会战方式集中解决连片特困区域的基础设施落后问题和扎实抓好整村推进贫困村扶贫开发,着力抓好贫困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等有效措施,2001年至今7年间,全区共减少农村贫困人口477万人。

  7年来,我区致力于消除贫困工作,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充分肯定。取得显著效果:贫困群众收入增加,农村贫困人口逐步减少。去年全区贫困县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00年增加1253元,年平均增长10.9%,增长幅度高于全区年平均水平2.8个百分点。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到去年底为止,全区通四级公路的贫困村由2000年的567个增加到3271个,贫困村通公路率98%,比2000年提高21个百分点;通广播电视率86%,比2000年提高62个百分点;通邮率84%,比2000年提高66个百分点;通电话率76%,比2000年提高34个百分点;解决了260万人的饮水安全、饮水困难问题;沼气池入户率42%;改造特困农户茅草房4.5万户;新增基本农田14万多亩,新增和改善水利灌溉面积33万多亩。

  此外,进入扶贫新阶段以来,通过异地安置和易地扶贫搬迁办法,安置了特困地区农户5万多户22.5万人;通过技能培训转移贫困村劳动力就业5万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