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强化耕地保护机制,严格执行“占一补一”制度,连续五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既保障了各项经济建设用地需求,又保证了粮食安全。
崇左市是一个新建的地级市,基础设施建设、其他经济项目建设,都需要大量的土地。如何有效解决耕地保护与经济建设用地的矛盾?崇左国土资源管理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土地基本国策及其他有关规定,他们一是认真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严格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制,即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负总责,纳入年度考核范围,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二是实行市、县(市、区)、乡(镇)、村四级保护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做到基本农田保护区、片、块和责任人一一对应;三是国土资源部门实行四级动态巡查制,建立市、县(市、区)、乡(镇)、村四级动态巡查信息网络,加强对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动态巡查,将土地违法行为遏制在萌芽状态中,从而有效地保护了耕地。2007年,该市耕地保护面积409343.69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4962.84公顷,基本农田保护率达85.41%。
在确保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的基础上,崇左市国土资源局还扎实开展土地开垦、复垦和土地整理。建市以来,全市耕地开垦(整理)项目实施面积达17226.8838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9421.2564公顷,其中,已获自治区确认的有1765.523公顷,待确认面积3099.846公顷,待验收面积1956.5986公顷,正在实施的面积2599.292公顷。
由于一手抓保护,一手抓开垦整理,崇左市耕地保护成绩斐然,不仅满足了城市和经济项目建设用地的需求,人均耕地面积还有升无降,按全市227.79万人计,待开垦整理项目完成后,人均有耕地将达0.18公顷。
据了解,2008年,自治区下达崇左市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00公顷,为用足用活用地指标,崇左市按照“有保有压,保证重点”的原则,统筹安排土地利用计划指标,优先保障自治区及本市重大项目(包括县市生产性新建扩建、技改等项目和民生的、基础性的项目用地)。并在有限的建设用地指标基础上,千方百计保护耕地,做到“占一补一”,保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