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整合各类扶贫资金约6000万元,以以奖代补的形式推进特色产业发展,拓宽建档立卡贫困户增收渠道,确保稳定脱贫。
“通过建立财政扶贫资金引导激励贫困户自主发展扶贫产业,不断激发贫困户的内生动力,增强获得感,同时有利于提高特色产业组织化、规模化水平,形成推动特色产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该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相关负责人说,实施以奖代补推进特色产业扶贫发展,是该县贯彻落实扶贫开发工作“六个精准”的要求,以因地制宜、聚集精准、全面覆盖、公开透明为原则,针对有1个劳动力以上(含)且自主发展(或实质性参与)特色产业或创新发展产业的贫困户实施。
据悉,享受奖补政策的贫困户发展的产业必须是新增(新种、新养)的产业项目,重点以奖补香(菜)牛、油茶、香猪、香鸭等产业为主,在实施以奖代补过程中,对因受环境条件制约、现有产业基础、发展产业能力等因素影响,确实无法发展香(菜)牛、油茶、香猪、香鸭产业的贫困户,可因地制宜新增发展其它产业项目。对未脱贫的贫困户产业项目奖补资金原则上年内累计不超过6000元/户,但新增(新种、新养)发展香(菜)牛、油茶、香猪、香鸭产业的,每户产业项目年内奖补最高可放宽到10000元/户以内;2016、2017、2018、2019年脱贫户,产业项目奖补资金年内累计不超过5000元/户;2014年、2015年退出户每户产业项目奖补资金年内累计不得超过3000元/户。
对于贫困户发展产业的成效上,该县也作具体的要求。在1年以内(含1年)见成效的项目,贫困户实施完成并经当地人民政府、相关部门验收达标后,根据其产业规模和实现的效益给予一次性奖补资金;1年以上、2年以内(含2年)见成效的项目,在产生经济效益前,每年经有关部门验收达标的,原则上依照项目奖补标准分两年给予补助,第一年补助80%、第二年补助20%;2年以上见成效的项目,在产生经济效益前,每年经有关部门验收达标的,原则上依照项目奖补标准分三年给予补助,第一年补助70%、第二年补助20%、第三年补助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