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州区:四举措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江州讯 杨柳在整洁宽敞的村路两旁随风摇曳,盛开的三角梅争奇斗艳,馥郁宜人。温馨干净的农家小院里,老人们面带笑容在一起唠着家常,孩子们在宽敞的文化广场嬉戏玩耍,农闲的妇女来到小广场跳起广场舞。这一幅幅生动、祥和、闲适的和谐画面,仅仅是江州区美丽乡村建设的一个缩影。

  江州区作为崇左市唯一城区,下设11个乡镇(街道),888个自然屯,按照自治区、崇左市美丽乡村建设的要求,精心组织,创新举措,全力推动,形成了政府主导、多方支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乡村建设新格局。

  强化领导,美丽乡村建设高位运作。江州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运作,把“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作为促进全区经济快速发展、改善农民生活、提升幸福指数的重要民生工程。同时加强领导、强力推进,将13个乡镇、街道、农场分成四个片区,由四家班子领导干部挂点分片指导,每个处级领导挂包一个自然屯;每个区直单位挂包1—2个行政村。活动开展以来,江州区四家班子领导成员深入到联系点调研指导128人次,驻村蹲点58人次,为群众办实事98件,带动各级各部门形成了集中精力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整合资源,美丽乡村建设全员参与。环境建设需要资金投入,为破解资金短缺的难题,江州区采取财政补一点,乡镇(街道)扶一点,村民筹一点,部门助一点,能人捐一点“五个一点”的方式建立经费投入保障制度。整合水利、林业、交通、扶贫、文体等20多个部门涉及生态乡村建设的项目和资金1605万元,整体打包“一事一议”、以奖代补、以工代赈、危房改造等各项惠农项目。以“一企扶一村”的形式落实企业帮扶,引导、组织49家企业,采取直接出资、帮扶物资、项目共建等多种形式,分别帮扶江州区114个村。

  建章立制,美丽乡村建设常建常新。美丽乡村建设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民心工程,如何保持长效,坚持常态化、规范化,制度保证是关键。江州区委、区政府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机制,先后5次进行了调研论证,以加强源头治理为出发点,出台了乡村建设制度汇编,其中包括《综合考评制度》《“三清”“三化”工作制度》《资源整合制度》《村委会、驻村工作队员工作职责》《宣传制度》以及《创先评优制度》等相关制度。明确了各部门、各人员的职责,规范了各项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推动生态乡村建设工作制度化、长效化发展。

  强化引导,美丽乡村建设深入人心。美丽乡村建设农村群众是主体,调动对农村群众的积极性是重要内容。为使参与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和美丽乡村建设的各级干部从道理上想得通,对群众说得透,江州区委、区政府采取以会代训等形式,多次对区直部门和乡、村干部进行业务培训。通过“文明家庭”“十星级农户”评选等活动,有效调动了群众参与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随着广大农村群众对环境的关注度不断提高,自身的卫生意识日益加强,良好的习惯也逐步养成。(钟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