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级生态村”新增189个行政村 达232个

  经过逐级申报、严格审查和复核,近日,长洲区倒水镇富万村等189个行政村被授予2015年第二批“市级生态乡村”称号。至此,获得2015年“市级生态乡村”称号的共有232个行政村。

  2014年以来,梧州市按照统一标准、质量为先、严格审查的原则,制定了市级生态村考核标准包括经济水平、环境卫生、污染控制等几大方面共15条细则,既包括生产生活垃圾定点存放处理、农药化肥使用、清洁能源普及等清洁乡村内容,也包括村民饮水安全、村屯绿化等生态乡村建设内容,其中工业污染物排放须100%达标,饮用水卫生合格率、垃圾处理率、群众满意度等指标所占权重高达八成以上。经过审查、复核、公示等程序后,由相关部门授予“梧州市级生态村”称号。

  在被授予2015年第二批“市级生态乡村”的189个行政村中,其中长洲区2个、龙圩区7个、苍梧县53个、岑溪市60个、藤县67个。对于命名的市级生态村,市政府要求,要继续加强村庄生态环境保护和村容村貌整治,科学合理施用化肥农药,大力发展生态型产业。对于违反生态村管理规定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生态村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