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农村“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2013年以来,在中央、自治区文明办的部署下,南宁市不断深化、拓展、延伸全市“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推动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促进农村乡风文明和美丽乡村建设。

  “创星”活动全面铺开

  2013年,为建立健全农村文明清洁和文明创建长效机制,提升农村社会文明程度,南宁市在全市农村组织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试点活动,全市各县区共评选出星级文明户33181户,其中市级“星级文明户”标兵289户。

  2014年,市文明办向各县区、开发区下发了《南宁市深入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方案》,指导“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从试点乡镇向全市各乡镇全面铺开。《方案》中不仅对创建标准、创建程序、创建管理进行了规范,同时也明确了“十星级文明户”可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如就业推荐、就读优待、就医优惠、入党优先等,大大促进了基层争创文明户的积极性。

  另外,各县区也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出台了“星级文明户”评选方案,对“创星”活动建章立制,确保“十星级文明户”在干部任用、参军入伍、公岗招聘、社会保障、小额贷款、产业扶贫、文化生活等方面优先得到实惠。

  2015年为市级“星级文明户”评比表彰年,为全面检验深入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成效,市文明委开展了市级“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推荐活动,评选出986户符合“勤劳致富、爱国守法、团结和睦、清洁卫生、计划生育、诚实守信、科学教育、文明新风、志愿服务、文化传播”评比标准的市级“十星级文明户”。

  星级文明户动态管理

  三年多来,我市各乡镇和文明村充分利用广告栏、宣传橱窗、村组广播等农村宣传阵地,广泛宣传创评内容标准、奖励措施,及时发布光荣榜,形成以“星”为荣、创“星”争“星”的浓厚氛围。由村民推荐,村委、乡镇、县区审核,市文明委审批,逐级推荐评审,确保选出最符合标准的文明户。对评选出的“星级文明户”,市文明委要求各县区在综合示范村集中组织牌匾、证书颁发仪式,增强获得者的荣誉感和自豪感,以更好地发挥星级文明户的示范引领作用,教育和引导群众更积极地参与到“创星”活动中。

  从2013年开始,对应《南宁市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单位评选表彰管理办法》,南宁市“星级文明户”每两年评选表彰一次。在创评过程中,村老年人协会、村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负责对“星级文明户”进行日常监督,建立台账,对不发挥示范作用及严重滑坡的及时予以降星、撤消。文明户档案的建立,动态管理的实行,大大调动了群众参与“创星”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为了提高群众创“星”争优的自信心,各村镇在创建过程中结合自身实际,创评特色突出。如青秀区长塘镇以整治乡村环境卫生为切入点,实行“一星带九星,清洁促文明”评选表彰“十星级文明户”,不断提高村民素质和城乡文明水平。同时,兴建科技课堂,依托现代信息载体,定期组织农民进行科学种植、家庭养殖、劳动技能等培训,充分发挥农家课堂的优势,提高农民致富本领,打实创评活动的物质基础。

  农村乡风文明程度提升

  三年来,“星级文明户”创建评比活动促进了农村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加强,加快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步伐。我市还将此项活动与自治区“友善同行·和谐共享”主题活动结合起来,以实现乡风文明、基层和谐为目标,以提升农民素质和农村文明程度为重点,全面深化开展“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

  “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也成为“清洁乡村”活动有效开展的载体,使“清洁乡村”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各县区结合乡村建设活动制定相应环境卫生监督、奖惩制度。如开展文明创建评比活动,表彰一批清洁户,给予一定的奖励,通过监督与奖惩并举,促使群众逐步改变陋习,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的良好习惯。江南区苏圩镇佳棉村朝阳坡,“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助推乡村建设的深入开展,如今村容村貌焕然一新,村风民风文明向上,被列为南宁市新农村建设综合示范村。

  开展“星级文明户”的创建评比活动,不仅为群众创造了一个良好的生活、生产环境,也提高了广大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文明程度和综合素质,树立了良好的社会风气,维护了社会稳定。群众中出现“六多六少”的现象:一是热爱集体、爱岗敬业的人多了,不务正业、自私自利的人少了;二是关心他人、助人为乐的人多了,损害他人利益的事少了;三是崇尚科学、健康、文明生活方式的人多了,不讲卫生、说脏话的人少了;四是学文重教、遵守法律法规、互相谅解的人多了,发生邻里纠纷、违法乱纪的人少了;五是勤劳致富、科学致富的人多了,瞎干蛮干、无所事事的人少了;六是争当先进、不甘落后的人多了,要扶贫、吃补助的人少了。

  许多群众都说,“星级文明户”的牌子是家庭荣誉的象征、家庭文明程度的标志,这项活动非常有意义,希望长期深入地开展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