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业讯 近日,笔者从2016年全区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获悉,乐业县环境保护局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环保厅表彰,记集体二等功。
“十二五”以来,该局坚持“生态立县”战略,紧密结合“美丽乐业·生态乡村”活动,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取得了显著成绩,多项生态指标位居全市前列。生态环境质量位居全市前列。该县高质量完成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的综合性工作,5年共获得国家生态转移支付资金28377万元。生态引导资金总量及个数居全市之首。2011年至2015年期间共获生态引导资金项目14个,资金总额达685万元;《乐业县生态建设详细规划》获县人大常委会通过,系广西首个率先完成类似规划的县,得到了自治区、市环保系统领导的充分肯定。环保基层能力建设成效位居全市前列。2014年完成了环境监测业务用房建设,同时,先后争取到环境监测、监察设备资金112万元,各种设备的相继投入使用,为该县创建生态县提供了物质保证。该县着力创建自治区级、市级生态村。截至目前,该县共获自治区级生态村33个,市级生态村62个,生态村数量位居全市之首。
□姚再禧 韦永治 谭天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