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议:在农村实施太阳能路灯亮化工程

  绿色能源利用不足,代表建议——

  在农村实施太阳能路灯亮化工程  

  宾阳县古辣镇水丽村装上了太阳能路灯。 黄维业 摄

  自2013年开展“美丽南宁”乡村建设活动以来,全市乡村面貌焕然一新,环境变美了,道路干净了,生活更好了。如今村里追求“美”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然而到了夜晚,城市和农村却是“两重天”,一边是灯火辉煌,道路及街道华灯高照,一边却只能见到从房屋窗户里透出的光亮,村道及巷道是黑漆漆的一片,农民夜晚只能摸索前进或借助电筒照明出行。为此,人大代表龚秀萍带来了《关于实施“美丽南宁”乡村建设活动农村太阳能路灯普及亮化工程》的意见建议。

  现状分析

  未能很好地利用太阳能

  当前,发展低碳经济提高可再生能源的使用比例已成为全球的共识。而太阳能作为一种“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绿色、安全、低碳可再生资源,开发利用越来越普遍,在我国,已成为推行节能减排的主要推动力。南宁作为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头羊,今年也把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列入计划当中。

  通过实地走访,龚秀萍发现在乡镇,除了示范村外,其他大部分村庄都没有安装太阳能路灯,而在南宁,夏季时间长,日照充足,完全可以让太阳能为百姓所用,既可以拿来照明,还可以拿来造福百姓。

  龚秀萍表示,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着力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改善居住环境,加强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大力推进节能减排降耗,攻坚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我认为,农村推行太阳能路灯亮化工程,就是在践行节能环保的理念,更是推行节能减排和深化‘美丽南宁’乡村建设的重要举措。”

  建议对策

  统筹规划 加大投入

  龚秀萍说,太阳能路灯适应性强,凡是有日照的地方,都可以使用;安装简便,不用铺设任何线路,既安全又不会影响生态环境,不会造成污染和公害。从这两年市委、市政府在综合示范村推行的太阳能路灯照明情况来看,每盏LED路灯功率为20—30W、价格为3000—4000元,在农村道路两侧及公共场所安装太阳能路灯,完全行得通。

  龚秀萍建议,实施农村太阳能路灯亮化工程一要有规划,有资金保障,可以将其列入全市性普惠型政策,尊重农民意愿,做好前期摸底调查工作,可分为1—3年分步实施,有条件的县区可一步到位或缩短年限到位,财力有限的县区可以点带面,逐步推进,最终实现“村村有路灯,路路有亮光”的农村村屯全覆盖目标。二要充分利用中央、自治区和南宁市的各项惠农资金,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和社会捐资全力推进。从农村工作实践来看,群众对“一事一议”解决太阳能路灯的方式踊跃参与。邕宁区在相关方案的讨论稿中规定,村屯内太阳能路灯费用六分之五由城区财政承担,农民自筹资金六分之一。三是要做好后续管理,按属地管理原则,移交村集体管理。村集体除了做好太阳能路灯日常维护外,还要做好防盗日常监护工作,远离人群的路灯要安装防盗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