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生态乡村”建设工作步入常态化

  以保洁协会为抓手,调动群众自觉筹集保洁费积极性,确保生态乡村建设工作常态化开展,成为我市乡村建设的宝贵经验。

  目前,全市861个村(屯)成立了1396个农村保洁协会,会员多为热心公益、办事公道的老党员、致富能手和村干部、小组长,在生态乡村建设中发挥主力作用。藤县“乡村办”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保洁协会,目前该县已筹集到保洁费900多万元,为各地生态乡村建设工作正常开展提供资金保障。

  据悉,目前各地保洁费筹集标准多为每人每月1至2元,村民往往一次性缴纳半年或全年的保洁费。为激发群众参与热情,岑溪市以乡镇为单位,按照每人每月1.5元标准给予补贴,弥补保洁费资金缺口;藤县按照各村收缴保洁费总额的30%给予奖补,各村筹得多补得多。

  为让群众清楚明白“钱用在哪里、怎么用、效果怎么”,各地均制定了保洁费使用和管理细则,加强财务管理。岑溪市波塘镇明确保洁费50%用于支付保洁员工资、15%用于奖励优秀保洁员和优秀村民、15%用于更换易耗性保洁设施和工具、10%用于村内保洁调度、10%为后续性保洁提升建设基金。另外,该镇各村分别刻制乡村建设理事会印章,统一在一家银行开设专用账户,推行凭证收支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和管理。

  市“乡村办”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各地保洁费筹集机制运行良好,部分乡村进入良性循环轨道,但由于农村保洁协会属于民间自发、自治组织,暂未没有“合法”身份,组织行为还有待规范,并不断增强其综合实力,才能更加有效地整合和运用各种社会资源,更好地为我市生态乡村建设服务。(董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