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开建近百个水质检测中心

检测指标由原来的24项增至42项

  记者7月13日从自治区水利厅了解到,继去年投资兴建28个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后,今年全区又安排建设68个区域水质检测中心。至此,两年全区先后安排96个水质检测中心建设。

  2014年11月,“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活动启动,“饮水净化”成为其中一个专项活动,按照“四建设、一划定、一限制、一机制”要求实施。“四建设”即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农村饮水安全提质增效升级工程、沟渠清淤联通工程;“一划定”即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要求到2016年基本完成供水人口千人规模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划定工作;“一限制”即限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产畜牧养殖;“一机制”即建立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机制。

  2014年8月,广西获得中央补助资金2016万元,下达28个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投资计划;同时,自治区本级配套资金560万元,每个县配套20万元。目前,全区已有27个县完成招投标工作,26个县完成仪器设备采购,18个县完成设备安装调试,10个县初步运行检测。

  今年4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下达广西第二批中央预算内投资6031万元,建设68个区域水质检测中心,我区5月5日分解投资给地方。各地正按照水利部新要求,水质检测中心建设的检测指标由原来要求具备24项扩大为具备42项,组织修改完善建设方案及审查审批工作。目前,全区共有31个县落实了运行管理机构和运行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