巷贤镇400万元奖补助建生态乡村

  近日,上林县巷贤镇召开会议,对2015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进行全面谋划和布置。会议总结了上一年奖补工作完成情况,同时提出四项措施落实财政奖补,全力助推巷贤生态乡村建设。

  一是助力生态美巷贤。围绕打造“宜居宜游巷贤”的工作目标,2015年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主攻“美丽巷贤·生态乡村”建设工作,拟投入奖补资金403.80万元,推进35个项目建设,其中群众自筹资金要求不低于76.77万元,群众自筹劳工不低于58641日。拟建项目涉及道路硬化、卫生净化、村庄绿化、环境美化等项目。

  二是统筹党建谋实事。结合“三严三实”主题实践活动的开展,巷贤镇把“一事一议”项目建设打造成干部锻炼成长的平台。镇党委、政府要求13个村的驻村工作队及扶贫工作队深入村屯,帮群众理清发展思路,制订发展规划,促进群众增收致富。通过实施项目建设,使一些干部的工作能力将得到锻炼和提升。

  三是简政放权惠群众。巷贤镇财政所和各驻村工作队不包揽不插手“一事一议”项目工程建设,实行支部牵头,党员带头,大家事情大家干,将项目建设全部下放到村屯,由群众自行施工建设。在实施过程中明确要求各村屯“两委”建立项目实施管理制度和公示制度,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讨论,并推出五人理财小组,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建设内容、筹劳投资、工程决算等及时上墙公开公示。

  四是加强管理创机制。巷贤镇党委、政府将“一事一议”项目优先放在群众基础好、保洁费代扣代缴完成好、“三清洁”工作达标的村屯。项目实施中严格执行群众必须有自筹资金,群众筹资15元/人,财政则奖补77.5元/人;群众必须要进行投工投劳(每个劳动力投劳7个工作日以内),所有自筹资金全部要投入到项目建设中,不允许出现个人或老板垫付自筹资金的规定。同时强化“一事一议”项目的激励措施,对施工管理规范、工程完成质量好、社会效应和经济效益好的项目,将给相关单位和干部予以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