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扎实推进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税申报工作

  灵山县为了做好2014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工作,在总结往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加强税法宣传和税源排查,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取得了显著的效果。至今年3月10日,灵山县地税局已受理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70人,年所得总额1040.80万元,应纳税额534.76万元,应纳税额已全部扣缴入库。

  该局加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领导,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管领导亲自管、股室人员和基层分局一起抓的局面,规定各项环节的完成时限,对限期完成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做到早计划、早部署、早宣传、早受理。结合本县经济和产业发展特点,认真分析,做好税源排查,摸清高收入个人底数,掌握高收入者基本情况和依法申报情况,重点抓住高收入人群集中行业,促进和提高自行纳税申报率。强化社会综合治税作用,部门积极配合,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工作情况,同时与党政机关、医疗、工商管理、房地产管理、土地管理等部门沟通联系,及时获取股权转让所得、房屋转让所得、股息红利所得等相关信息,开展纳税申报提醒,确保所得税款及时足额入库。(黄芬文 游小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