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以来,南宁市兴建了一大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广大农民群众喝上了安全的饮用水,农村地区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国家惠民政策得到有效落实。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美丽南宁·生态乡村”活动的要求,南宁市将于2015年全面铺开“饮水净化”专项活动,力争在2016年年底,让全市所有农村居民都能喝上干净水,让广大乡村群众过上富裕文明的美好生活。
南宁市“十二五”农村人饮工程项目结硕果
在“十二五”期间,我市农村仍有239.62万人(中央规划内173.34万人,规划外人口66.28万人)存在饮水安全问题。为解决这些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南宁市水利局在“十二五”期间按各级党委、政府的要求,加快组织推进我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
据南宁市水利局介绍,2011至2014年,全市下达中央投资规划内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86036.56万元,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059处,共解决了规划内人口141.87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南宁市本级财政总投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资金3.03亿元,建设农村饮水工程768处,解决规划外饮水不安全人口58.55万人。
数据见证变化,近日,记者来到马山县覃大华家,这位老人正在厨房的水龙头下洗菜。看着清亮的自来水从水龙头里汩汩而出,老人喜不自禁:“过去,我们家喝水靠自家的压水井,水质不好而且又不方便。现在好了,这一拧水龙头就来水,又干净又方便。”与他一样,全市众多饮水不安全的农村群众享受到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带来的实惠。
然而,预计2015年我市仍有约55.89万饮水不安全人口,其中规划内人口31.4万人,规划外人口24.47万人。南宁市水利局将加大力度组织实施,推进实施“美丽南宁·生态乡村”建设“饮水净化”专项活动,完成“十二五”期间建设任务,全面解决我市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
农村饮水安全知识知多少
什么是“农村饮水安全”?
农村饮用水安全评价分“安全”和“基本安全”两个等级,由水质、水量、方便程度和保证率4项指标组成,其中任何一项达不到基本安全指标即为饮水不安全。
饮用不卫生的水有什么危害?
饮用水质不达标的水,容易引发腹泻、霍乱、伤寒、肝炎、痢疾等传染病和氟中毒、砷中毒等地方病。
您喝的水是安全的吗?
饮用水的基本卫生要求是:
1.无致病微生物;
2.不含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质;
3.透明、无色;
4.无异味和异臭等。
可以通过看水中是否有可见物,闻水中是否有异味,摸水里是否有稠度,来自我检查饮用水水质是否安全。当然,水质是否安全,最稳妥的办法还是请有资质的水质检测中心对水进行全面的化验。
您对身边的饮用水污染知道多少?
饮用水水质不良与水源、管网、给水设备受污染有关。水源污染主要由于自然界影响或人类活动造成,如土壤及表层中的有害矿物质溶入水体中;工业、养殖业和生活等污水的直接排放等。当饮用水受到有毒、有害化学物质或致病微生物的污染,可引起水的色、嗅、异感官性状恶化,并可引发介水传染病和地方病。
农村供水与环境、卫生的关系如何?
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有利于提高农民基本生存条件的保障能力,使农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农村供水与环境卫生、健康教育相结合,改善居室卫生条件,发展沼气、改建厨房及新建、改建卫生厕所,房前屋后植树、种草、种花,有利于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
南宁市“饮水净化”专项活动全面铺开
南宁市水利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美丽南宁·生态乡村”活动工作要求,以乡村饮用水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农村饮水安全为目标,通过牵头组织开展“饮水净化”专项活动促进当地生产、生活、生态相融合,科学谋划,考虑优先利用水库水和优质地表水作为水源。大力发展乡村集中供水和城乡扩网联网供水工程,选择合理工程模式积极引导群众参与,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我市的“饮水净化”专项活动,实现我市乡村供水基础设施完备,生活生产用水提质增效,供水用水保障体制机制基本完善,满足人民群众生活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以水质的净化促进农村生产生活环境的改善及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有力推动我市“美丽南宁·生态乡村”活动工作目标的实现。
“美丽南宁·生态乡村”活动重要内容
开展“美丽南宁”乡村建设活动是建设“美丽中国”战略在我市的具体体现,是党中央提出的“农业要强、农村要美、农民要富”目标的具体展开,是加快南宁建设中国面向东盟开放合作的区域性国际城市、宜居的壮乡首府和具有亚热带风情的生态园林城市的重要配套工程,是奋力提升首府南宁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首位度的重要举措。自2013年“美丽南宁·清洁乡村”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强力推进,广大干部群众衷心拥护、积极参与,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显著,乡村面貌较大改观,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根据《“美丽南宁”乡村建设重大活动规划纲要(2013—2020)》阶段活动安排,2014年下半年全市启动“美丽南宁·生态乡村”活动,大力推进乡村建设上台阶上水平。
“美丽南宁”乡村建设重大活动分“清洁乡村”“生态乡村”“宜居乡村”“幸福乡村”四个阶段持续推进,各阶段有机联系、层层递进、相互衔接、互为促进。“生态乡村”活动是乡村建设重大活动承前启后的重要阶段,是“清洁乡村”活动的“升级版”,既要深化拓展、巩固提升,又要丰富内涵、提档升级,于2015年至2016年集中开展,以开展“村屯绿化”“饮水净化”“道路硬化”三个专项活动为重点。其中的“饮水净化”专项活动要实现乡村供水基础设施完备,生活生产用水提质增效,供水用水保障体制机制基本完善,村屯自来水普及率明显提升,饮水安全得到保障。
明确目标
“饮水净化”专项活动目标明确,即到2016年年底:
1.力争让全市所有农村居民都能喝上干净水,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5%以上;
2.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体系初步建立;
3.1000人以上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源保护区划定基本完成,水源保护区养殖污染有效控制;
4.全市各县区(开发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机制基本完善,农村群众饮水用水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明确任务
开展“四建设一划定一限制一机制”行动。
(一)“四建设”,即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建设农村饮水安全提质增效升级工程、建设沟渠清淤联通工程。2015年全面解决“十二五”规划剩余的33万农村人口(包括农村中小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加快推进大石山区、贫困地区、国有农林场、少数民族聚居区等区域的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发展连片集中供水,积极实施自来水入户工程,力争到2016年年底,让全市所有农村居民都能喝上干净水,全市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5%以上。加快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体系,全市建成6个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中心,保障饮用水水质安全。2016年起对建设标准低的农村饮水工程进行维护改造、升级联网,继续推进规模化集中供水工程建设,提升分散式供水水质及水量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提高水质合格率。积极推进乡村周边沟渠整治和联通,防止污染源流入水源。
(二)“一划定”,即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到2016年年底,基本完成划定1000人以上农村集中供水工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三)“一限制”,即限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产畜牧养殖。对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城镇居民区等区域内建设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进行全面整治清理,严禁在列为饮用水水源的水库、河流、山塘、沟渠等水域投饲料养鱼。
(四)“一机制”,即建立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机制。制定完善县级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应急预案,结合本地区农村供水实际,科学设定农村饮水安全事件等级、响应流程、应急处置措施等,及时妥善处置农村饮水突发事件。千吨万人以上集中供水工程要针对水厂取水、制水、供水的关键环节,制定水厂本身的应急预案(手册),确保发生应急事故时尽快修复恢复供水。制定出台县级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明确管理职责、运行机制、水费征收、维修养护等,建立县级农村饮水安全经营管理机构,明确人员负责本辖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的指导和监管。完善乡镇水利服务机构,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民用水户协会,每个乡镇明确有供水服务人员,有条件的村屯落实有供水服务人员,指导农民群众制定村规民约加强供水工程管理。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维护资金,资金主要由县级财政拨款和供水单位水费提取两部分组成,资金设立专户存储,专项用于工程维修养护和运行成本补贴。
(本版图片均由南宁市水利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