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焕柳同志在代表大会上发言
服务科学发展 推进反腐倡廉
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新博白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中共博白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博白县
第十三次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
中共博白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姚焕柳
(2011年7月8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国共产党博白县第十二次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博白县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县第十二次党代会召开以来的五年,是我县全面构建惩防腐败体系、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的五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县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坚决贯彻中央、自治区、玉林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按照“七抓七重七个始终”的工作思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续推进,为博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五年来,我县连续两年获自治区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先进集体、2008年获全区反腐倡廉先进集体、2010年自治区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先进集体、2010年自治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2010年我县查办案件总量和反腐倡廉信息在全区各县(市、区)分别排名第四和第五,实现了历史性突破;连续5年获得玉林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优秀奖或特等奖。
(一)抓宣教,重预防,始终做到警钟长鸣。拓宽渠道,构建“大宣教”格局。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纪党风教育和政治纪律教育,增强宗旨意识,切实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持党政正职领导上廉政党课制度,县委书记带头上廉政党课,带头学习《实施纲要》和《廉政准则》。扎实开展“敬廉崇洁”、“学习《廉政准则》、促进廉洁从政”和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景区和进非公新型经济组织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网络新闻媒体等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在全县党政机关普遍设立警示牌、机关效能监察哨、警句格言牌匾等,通过温馨提示,让广大党员干部得到经常性的潜移默化廉政教育。大力打造特色廉政文化,投资400多万元建立了玉林市第一个廉政主题公园,把客家文化融入党风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山歌台,编辑出版《客家廉政山歌.楹联.童谣集》,采取“山歌唱廉”的形式深化廉政文化建设。建立完善《博白纪检监察网》网站,在博白电视台开设《廉政时空》栏目,经常播出廉政公益广告、廉政漫画、领导访谈等内容,扩大党风廉政建设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并通过《领导干部家属廉洁自律守则》、《书记、县长廉政教育讲坛》,重大节假日发廉政短信、寄送廉政贺卡和《廉政家书》等多种方式,营造党风廉政教育的良好氛围。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实行“一案双教育、一案双整改、一案双报告”制度,利用发生在现实生活中的一些重大典型案例作为反面教材,在全县开展“以案严纪、廉政勤政促发展”主题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遵纪守法,自觉抵制诱惑和腐败。五年来,我县连续四年被评为玉林市反腐倡廉宣传先进集体、玉林市反腐倡廉新闻调研先进集体;被评为2010年度自治区纪检监察信息工作先进集体、自治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二)抓监督,重落实,始终确保政令畅通。围绕县委的中心工作和总体部署,结合“工作落实年-绩效攻坚年”活动,整合资源,创建联合大督查机制,切实加强对上级决策部署和县委中心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了“一个项目、一名县领导、一个协调小组、一抓到底”的“四个一”动态跟踪督查机制,对全县经济发展、重大项目、社会稳定、人口计生、强农惠农资金落实等重点工作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促进了工作落实,保障了政令畅通。精心打好“四大战役”,对全县中央投资项目开展各项执法监察,确保了全县没有被中央、自治区挂牌督办的项目。强化对节约集约用地政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制止土地违法行为250宗,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专项行动,取缔非法小纸厂作坊126家。加大安全生产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排除安全隐患问题50个。强化工程建筑领域专项治理,围绕项目规划立项、审批建设程序、资金使用管理和工程进展、建设质量等重点环节,及时跟进开展监督检查,立案查处工程建设领域案件5起,确保了专项治理工作深入推进。
(三)抓惩处,重要案,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一方面,构建立体信访网络,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组织开展“信访大篷车”活动,在县直部门、乡镇和行政村配备了450名纪检信访信息联络员,建立了县、乡、村三级信访信息网络;整合乡镇纪委书记和县直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力量,建立了每月信访工作一安排、领导轮值一接访、组团一下访、结果一反馈的“四个一”公开下访接访制度,深入乡镇开展“圩日街头公开接访日”活动,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得到切实解决。另一方面,坚持有案必查,违纪必究。建立健全办案责任机制、领导包案机制、领导协调机制、依法办案机制等“四项机制”,形成惩治腐败合力,做到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五年来全县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1313件(次),初查核实案件线索1103件。立案查处案件283件,查结案件270件,给予党纪处分190人,给予政纪处分210人,移送司法机关16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500多万元。严格按照案件审理“二十四字”方针,坚持实体审核与程序审核并重,创新“乡案县审”制度,确保案件质量,本级所查处案件实现零申诉。切实履行职责,对39名被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事实,保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四)抓纠风,重民生,始终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种急、难、怨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让群众的正当诉求得到有效解决。在县电台开办“行风热线”,组织开展“服务企业,企业评议机关、干部”活动,对工作服务不到位、办事拖拉和措施不力的单位责令整改,对评比排名靠后的单位进行质询听证。按照“两清理、两巩固、两深化”要求,深入推进“五安工程”。开展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专项治理、涉农收费检查,查处农资制假售假案件42件,涉案金额95万元,减轻农民负担1963万元。对医疗服务收费行为进行专项检查,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4件,涉及违规违纪金额14.65万元,给予了8人党纪政纪处分。加强救灾资金的监督检查,规范救灾款物分配拨付和管理使用,确保救灾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新农合基金等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清查新农合违规使用资金228.7万元。坚持每年对全县中小学校的收费开展专项检查,查处乱收费案件8件,处理9人,清退违规收费42.36万元。
(五)抓源头,重监管,始终注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能,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党的建设的突出位置,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大环节,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履行“一岗双责”,强化领导责任。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县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内容,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全县各项中心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认真落实“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分解落实任务,明确部门职责。每年县委与各乡镇、县直各部门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领导、部门和人员。落实考核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坚持每年由1名县委常委带队对乡镇和县直(中直、区直、市直)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向全县通报考核结果,并把考核结果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五年来,11名党政“一把手”由于工作不力被责任追究,并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考评为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基本合格的16个单位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对考评不合格的2个单位进行问责。二是坚持制度创新。认真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建立出台了《博白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制订政务公开管理办法、信息公开、党务公开、村级组织“四议两公开一评定”工作法等七项制度。推行“双述双评双公开”制度和村干部“百分制”考核制度。健全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制度,对156个单位250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廉政谈话。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政鉴定制度,为423名党员干部和1211名参加地(市)级以上评优评先的党员干部及74个单位出具了廉政鉴定。实行任前廉政考试制度。认真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积极探索党风廉政建设向机关、家庭、学校、企业、农村、景区和非公新型经济组织延伸的新路子,结合开展新农村建设,在全县建立3个乡镇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和5个村级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三是规范廉洁从政行为。连续开展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以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领导干部购置使用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对违规建设装修办公楼的单位作出整改处理;对违规购置使用公务用车的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对“小金库”问题开展了专项清理,共清查出应缴未缴政府非税收入55万元,收缴违纪款5.3万元。四是加强对换届纪律的监督检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规范和强化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认真贯彻执行中央“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五个一律”,自治区“四要四不准”、玉林市“十项规定”和县委“重申八不准”的换届纪律要求,通过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签订严肃换届纪律承诺书、换届纪律知识考试等措施,严明纪律,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六)抓作风,重效能,始终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发展环境。一是铁腕整治干部作风。力行“六戒”治庸治懒,组织开展以“两整顿、两提高”为主题的“破迷信、扬正气、树新风、促和谐”活动,出台“五不准”规定,给全县党员干部印发公开信,组织党员、干部公开签订破迷信承诺书,对2名违反承诺参与联宗祭祖的党员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在全县通报。2010年,全县群众自筹投入农村道路和学校建设等公益事业的资金高达8600多万元,形成了以党风促作风净民风的良好局面。经常性对机关干部作风开展明察暗访,狠抓“六戒”落实,共启动问责39人次,责令辞退2名吃拿卡要和1名违反上班纪律人员,调离1名违反上班纪律人员。创新民主评议,深入开展机关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组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和群众代表对县直机关单位政风行风进行评议,实行现场打分、现场计分和现场公布结果,对评议结果最差的后5位工作人员,实行末位淘汰,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并对单位分管领导实行诫勉谈话。二是加强效能监察和绩效考核。坚持把机关效能建设作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突破口,把县纪委监察局的行政效能监察室、行政效能投诉中心整合到县政务服务中心,把全县31个具有行政审批权的单位263个行政审批事项和便民服务项目实行集中办理,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平台。目前已受理行政审批事项和便民服务事项110656件,办结110596件,办结率达99.95%。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和超时追究制,及时受理全县效能投诉案件,对3个单位3人进行行政问责并责成整改。认真按照“工作落实年-绩效攻坚年”目标要求,建立机关绩效考评体系,把“四大特色工作”列为绩效攻坚重点,对全县81个县直机关单位设定考评指标1925项,编制绩效目标白皮书,把任务一项项分解落实到县四家班子领导和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实行动态跟踪督查落实。三是大力整治涉企“七乱”。开展集中整治投资软环境活动,大力整治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办班、乱发证、乱检查、乱评比”等“七乱”行为,责令取消不合法涉企收费项目9个,追缴违规收费20.42万元,全县投资软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七)抓队伍,重管理,始终保持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以“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 和“创先争优”主题活动为载体,在纪检监察干部中积极倡导“八种意识”, 激发“争先进、创一流”的内在动力。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进一步落实民主集中制和常委分工负责制,实现了县直派驻机构领导和乡镇纪委书记专司专职。实行委局干部每日工作去向明示制度,推行每月主要工作“一部署、一总结、一督查、一通报”的“四个一”工作机制,组织开展“读好书强能力”活动,坚持每月由委局领导及各室主任轮流讲课的政治和业务学习制度,委局机关共有47人(次)参加了市以上纪检业务知识培训,业务水平和执行力得到不断提升。
五年来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县纪委各位委员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给予真诚帮助和大力支持的结果。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县纪委常委会,向所有关心、支持和参与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级党组织、各位党代表、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二、今后五年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今后五年,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的重要时期,也是全面实施“十二五” 规划,加快推进“富民强县”新跨越的关键五年。新形势和新任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分析形势,我们置身充满机遇的“大反腐”新阶段,面临着加快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良好历史机遇。第一,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当前,防止贪官外逃的国际合作机制逐渐形成,国际范围的合作不断深入拓展,共同打击腐败分子的力度不断加强,腐败分子的出逃和隐匿空间进一步缩小。中央先后出台了中纪发〔2009〕9号、10号文件,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提供了更加有力的保障。压缩腐败生存空间的市场机制日益完善,随着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进一步发挥基础性作用,社会转型时期特有的一些腐败现象逐渐失去其生存的土壤。我县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化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体制,特别是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不断健全,形成了“大反腐”的新格局。第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思路更加清晰。党中央深刻认识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的特点和规律,更加注重科学理念指导,提出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更加注重制度防腐,党内条规制度的针对性、配套性日益明显,《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的出台,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持。第三,有利于深化反腐倡廉建设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当前,群众参与反腐倡廉工作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在群众举报、网上舆论、山歌唱廉等方面群众积极参与。群众对反腐败取得成效的信心不断增强,在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上,普遍得到群众的认可和赞同。这些有利因素,为我们进一步做好今后五年的反腐倡廉工作提供了基础保障。
审视现状,当前的反腐倡廉工作还存在着不少薄弱环节,今后五年的工作仍面临着许多新挑战新任务。虽然在过去的五年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但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由于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和紧迫性,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些部门领导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够,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违纪违法案件仍时有发生,一些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需要进一步有效解决,等等。这些问题,都对今后五年的反腐倡廉工作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对此,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必须认清形势,趋利避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坚定不移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今后五年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主线,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人为本、执纪为民,服务科学发展,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新博白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围绕这一指导思想,今后五年工作的主要目标为:各级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明显增强,规范权力运行的体制明显完善,消极腐败现象明显遏制,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明显纠正,反腐倡廉的成效明显提高,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的满意度明显上升,努力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社会环境。
三、今后五年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围绕今后五年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我们要重点抓好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教育防范,在廉政文化建设上有新建树。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从政道德、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和党纪条规以及法律法规等教育,广泛开展以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廉政教育为主题的廉政教育活动。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培训制度,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干部培训内容,贯穿于干部培养、选拔、管理、使用全过程。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和宣传文化等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整合各部门的宣传教育资源,不断改进宣传教育方式,形成反腐倡廉教育的整体合力。深化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夯实反腐倡廉建设的群众基础,不断推进廉政文化“六进”工作,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自觉树立廉洁意识、和谐理念,培育文明道德的社会风尚,营造尊廉崇廉的社会氛围。坚持创新载体,继续完善充实博白县廉政主题公园和博白县廉政教育基地,积极打造廉政文化和反腐倡廉宣传平台,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和反腐倡廉理论研究,努力建立以科学的廉政理论为指导、以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动为载体、以健全的廉政制度为保障的具有客家特色的廉政文化体系。
(二)强化源头治本,在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上有新成效。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根本要求,充分发挥惩防体系的整体功能,不断探索,及时总结,增强预防腐败的有效性,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坚持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规范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用权行为。坚持大胆探索创新,推行县委权力公开运行。深入推进“阳光招投标”,对公共资源招投标集中管理、全程监控,推动全县工程建设健康发展。深入推进“阳光惠民资金”管理体系建设,运用机制加科技手段,建立强农惠农资金电子监管平台,从源头上解决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强农惠农资金等腐败问题,确保资金运行安全、群众放心。深入推进“阳光政务”,加强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提升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功能,为全县发展提供良好的政务环境。坚持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认真贯彻实施《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制度,积极稳妥推进干部人事工作中的民主化,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满意度。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加大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公众的监督力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不断完善监督机制,进一步提升机关行政效能。
(三)强化标本兼治,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上有新突破。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拓宽案源,持续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执纪为民,着力查处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领域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如发生在惠农补贴、国土资源、工程建设、矿产开发、农村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领域的违纪违法案件。二是继续加大对行政审批、招投标、建设规划等环节的监控力度,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及时查处“四大战役”和“五安工程”中的违纪违法案件,确保政令畅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三是重点查处党员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案件;严肃查办违反政治纪律,利用人事权、司法权、审批权违纪违法的案件;严肃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的案件;集中力量查办失职渎职、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案件、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以及党员干部生活作风腐化堕落的案件。四是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正确把握政策,实现法纪效果与政治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深入剖析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原因,进一步完善预防腐败的政策措施,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四)强化执法监察,在推进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上有新作为。始终把监督检查县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的全面贯彻落实为首要任务,紧紧围绕上级党委政府关于科学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监督检查。一是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继续坚持“一个项目、一名县领导、一个协调小组、一抓到底”的“四个一”动态跟踪督查机制,加强对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做好“三农”工作、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以及市场价格调控、房地产调控、规范和节约用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保障和改善民生等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政府中心工作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明党的纪律,确保各项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二是认真履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坚持保障中心、服务大局,提升执法监察的影响力,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
(五)强化维护民生,在解决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上有新实效。牢牢抓住维护群众利益的这一根本,进一步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是突出重点,推动“五安工程”向纵深发展。深入实施“安农”工程,加强对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及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开展涉农负担、损害农民合法权益专项整治;深入实施“安康”工程,加强对医疗卫生和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深入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深入实施“安心”工程,加强对救灾救济资金物资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实施“安保”工程,加强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新农合基金和扶贫、移民、就业等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专项资金等行为;深入实施“安教”工程,加强对国家各项教育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制止各种乱收费、乱摊派现象。二是围绕热点,着力抓好专项治理。坚持清理与规范相结合,继续开展庆典、研讨会、论坛的清理工作。认真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做好涉企收费项目的清理工作。进一步巩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继续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推进部门和行业建设。
(六)强化作风建设,在干部执行力上有新提升。继续深入开展干部作风整顿活动和机关效能建设,全面推行绩效考评工作,健全目标分解、考核奖惩、督促检查和公开评议等制度,加快绩效考评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考评体系,促使各级各部门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提升服务水平。加强县、乡、村、中心户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健全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流程,实现行政审批、办理再提速。加强对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尤其是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作风情况的监督检查,使各级领导干部真正做到台上台下一个样,工作时间和业余时间一个样。要充分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无党派人士、新闻舆论和群众的监督作用,通过开展视察、专题督查、调研和民主评议等形式,推动作风建设突出问题的解决。严肃查办典型效能案件,进一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不作为、乱作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吃、拿、卡、要等行为严肃查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刹住各种不正之风。
(七)强化制度创新,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上有新拓展。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着力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和落实党务公开、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原有的各种规章制度。全面落实地方党委班子向全委会报告廉政勤政、选人用人等方面工作情况的规定。加强对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尝试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认真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防止权力失控、行为失范。深入开展清产核资工作,全面实行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委托代理服务管理制度。认真落实中央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充分运用考核结果,落实奖惩机制,进一步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八)强化自身建设,在履行职能上有新提高。进一步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按照“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目标,继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 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 等主题活动,切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学习、培训、培养、锻炼,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增强严格依纪依法办案和法律监督能力。坚持从严管干部、从严带队伍,加强内部管理和制度建设,在纪检干部中推行“一线工作法” ,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主动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接受群众和舆论的监督,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努力建设一支适应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队伍,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供组织保证。
同志们,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确定了博白未来五年发展的宏伟目标,也对我县反腐倡廉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更高要求。做好今后一个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和保障我县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任务光荣而艰巨。我们一定要按照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大决策和部署,在县委和上级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坚定信心,履职尽责,以更加扎实的工作,更加过硬的作风,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努力开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新博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