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 颖:以人为本 执政为民 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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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颖同志在龙胜各族自治县第十三次党员代表大会上作工作报告

以人为本 执政为民
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龙胜各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
中共龙胜各族自治县纪委书记 罗颖
(2011年7月16日)

  各位代表、同志们:

  受自治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委托,现在我向自治县第十三次党员代表大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的工作回顾

  自治县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我县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呈现出快速、健康、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五年来,在县委和上级纪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县纪检监察机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推动科学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围绕上级纪委和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保障发展”的工作思路,全面开展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和惩治工作,为龙胜加快发展、持续发展、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纪律保证。

  (一)协助县委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坚持将反腐倡廉工作纳入全县的工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之中,实行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一票否决制,严格检查各乡镇、各部门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履行牵头单位工作职责情况,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实行纪委常委分片负责制,加强对乡镇纪委、县直纪检组(纪委)的经常性工作指导。认真通过开展工作督查, 总结经验,通报情况,查找问题,督改不足,为各单位各部门抓好反腐倡廉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学教并举,切实抓好党风廉政教育工作

  一是组织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七大精神,上级纪委全会精神和中央、自治区、桂林市领导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行政监察法》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四项监督制度,提高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守党章党纪和法规制度的自觉性。二是相继开展了 “学党章、守纪律、知荣辱”主题教育活动、“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坚持廉政勤政,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和“工作落实年”、“创先争优”活动。通过县、乡(镇)学习贯彻党章宣讲团巡回宣讲,组织党员干部及领导干部配偶集中观看党风廉政电教片,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为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作党课辅导,举办科级干部及新任群团干部、非党干部、村委干部学习培训班,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培训和参加全国“红船杯”党章知识竞赛活动,开展正面典型宣传和反面案例警示教育,提高了广大党员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廉洁从政、勤政为民的思想意识。三是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廉洁型机关创建、社区建设、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文明家庭”创建和企业文化建设,以学、说、唱、演、展等方式,深化廉政文化进农村、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六进”活动,营造了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四是将廉政勤政教育列入全县年度干部教育计划,纳入党校培训内容,举办党纪政纪和反腐倡廉知识讲座,从思想认识上提高了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自觉性。五是开辟了“一月一专题、一乡镇一专题、一部门一专题、一热点内容一专题”的党风廉政建设电视栏目,将全县各乡镇、各单位近年来取得的党风廉政建设成果制作成专题片,在县电视台播放,向社会展示,营造了“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重点,扎实开展反腐败源头治理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监督工作

  以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为主要内容,认真抓好反腐败源头治理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监督工作。督促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落实好领导干部个人报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登记制度和党政机关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制定和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单位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抓好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廉政考察,认真执行喜庆活动、外出考察、楼堂馆所建设、公务用车购置等重大事项审核备案。五年来,共对乡镇、县直部门等26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审计金额达48275.83万元,查出违规资金694.27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1272.12万元,通过审计整改,促进和规范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管理;作出拟提拔、评先评优廉政鉴定材料627份,对32名出国人员进行廉政审查,审核单位重大事项报告237件(次)、个人重大事项报告41人(次),全县10个乡镇、46个单位对本辖区、本单位的公务用车进行登记并报告县纪委。行政机关政务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校务公开、厂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内容、范围、层次和时效性得到规范,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进一步落实,民主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

  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公共财政管理体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五年来,监督配合相关部门对全县270多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梳理,规范了审批程序。监督各部门各单位认真执行财政“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成立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建立乡镇会计核算中心,对乡(镇)直单位的财务实行“零户统管”,集中核算,全县村级财务实行“村帐乡(镇)代管”, 规范了乡(镇)、村财务管理。2010年,在全市率先实现“乡(镇)财县管”、“国库中心”合二为一。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改革实施,促使各单位领导树立了“先预算,后支出”的理财观念,从源头上堵塞了“白头单”、不合理支出及私设“小金库”等现象。配合开展了乡(镇)村干部公开选拔任用监督,对全县行政管理部门的副职领导、团委书记、妇联主席和事业单位中层干部的公开考录选用进行了全程监督。2010年,对瓢里镇试行党委班子“公推直选”全过程开展跟踪监督,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取得了实效。

  2010年,把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列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加强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成立领导机构,确定推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重点单位,召开动员会,开展专题培训,制定实施方案、工作实施细则和工作考评办法,定期开展检查,取得初步成效。

  (四)拓宽信访举报投诉渠道,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坚持和完善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公开大接访”和领导干部“下访”工作制度,推行接信接访预告制度,完善农村信访网络,深入开展信访下乡活动,畅通群众信访诉求渠道,强化了对农村维稳动态和信访“热点”问题的掌握。建立县、乡(镇)、村干部信访监督档案,将县直单位、乡镇领导、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和基层站所负责人列为重点信访监督对象,注意从信访举报中发现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加大初核力度,切实提高初信初访办结率。五年来,县纪委按信访监督程序和要求对36名乡科级干部实施了信访监督,其中对18名轻微违纪问题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17名领导干部发出信访通知书责成其说明问题,对1名领导干部进行通报批评教育。同时,发挥自治县反腐败大案要案协调小组作用,重点查办发生在机关单位和党员干部中的案件,重视查处侵占集体资金,侵犯农民民主权利等违法违纪行为,严肃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五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群众信访举报295件(次),其中,提供违纪线索199件,信访了结130件。全县共立案77件,79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50多万元。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推行“一案两报告一整改”制度,有力地提高了办案工作质量。

  (五)正确履行行政监察职责,推进阳光政务建设

  五年来,我们对各乡镇、各部门贯彻落实县委、县人民政府重大工作部署情况,特别是项目建设、抗灾救灾款物管理发放、冰冻灾后恢复重建、政府为民办实事落实、扩大内需项目建设、林权制度改革、村寨防火改造、城乡风貌改造、60周年县庆项目建设等情况,以及依法行政情况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了专项监察;围绕落实强农惠农政策、规范教育收费、解决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整治违法排污企业、清理违规用地行为、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监督兑付农民工工资、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加强安全生产等开展了执法监察和纠风治理;以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三项制度为主要内容开展了效能监察,纠正行政管理活动中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现象,严肃查处行政管理活动中不履行和不正确履行职责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五年来,共受理行政效能投诉23件,已全部办结。投资20多万元的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于2008年3月建成投入运行,27个重点行业单位进入中心开展服务。认真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政风活动,督促各单位、各部门和干部职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六)狠抓干部队伍建设,纪检监察干部素质不断提高

  五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上级纪委和县委要求,以开展“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以“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为目标,团结带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决拥护、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严格遵守办案纪律和保密纪律,坚持公正清廉、秉公执纪。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自觉加强业务学习和实践锻炼,改善知识结构,拓宽工作视野,进一步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切实做到对党和国家无限忠诚,对腐败分子和消极腐败现象坚决斗争,对广大干部和群众关心爱护,对自己和亲属严格要求,进一步树立了可靠、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

  过去的五年,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是开拓进取的五年,卓有成效的五年,但是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依然严峻和繁重,亟待解决的问题不少。在作风建设方面,一些干部作风漂浮、工作不实,脱离群众;在廉洁自律方面,一些干部自我要求不严、有规不依,违规违纪现象时有发生,一些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需要进一步有效解决;在工作方式方法方面,一些单位和部门创新意识不强,办法对策不多,工作上缺乏系统性、前瞻性和有效性,不能很好地适应新的任务和要求;在组织领导方面,一些单位和部门的领导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支持不力,有的工作机构不健全、人员长期缺位,有的很少听取反腐倡廉工作汇报,等等。对于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必须引起足够重视,认真开展研究,切实加以改进和解决。

  二、今后五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

  今后五年,是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的五年,是全面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启动《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五年,做好今后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意义深远。

  今后五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九届自治区纪委第九次全会、三届桂林市纪委第七次全会以来的部署和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着力加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着力建立健全体现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的工作机制和制度,着力监督依法依规开展工作,着力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着力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着力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按照这个总体要求,今后五年,我们要重点抓好以下九个方面的工作:

  (一)严明纪律,加强监督,确保在贯彻落实县委和县人民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上取得新成效

  要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摆在首位,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严禁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严禁编造、传播政治谣言,严禁以任何形式泄漏党和国家秘密,严禁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予以惩处。

  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县委、县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跟进,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确保政令畅通、政策落实。严格监督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三项制度,切实加强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的检查和督办,确保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

  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打好“经济增长攻坚战”、“耕地农田保卫战”、“环境保护持久战”、“安全生产防御战”等“四大战役”,深入推进“安农”、“安康”、“安心”、“安保”、“安教”等“五项工程”, 确保党委、政府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促进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的落实。

  要切实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科学性、实效性。积极探索完善监督检查责任机制、工作机制和激励机制,统筹运用廉政监察、执法监察、效能监察等手段,加强机关绩效考核和管理,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严纠行政效率低下和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努力创建透明阳光政务,营造更加优良的经济发展环境。

  (二)大力推进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努力在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上取得新成效

  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是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紧紧围绕密切联系群众这个核心,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有针对性地对领导干部进行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权力观和政绩观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思想道德素质和拒腐防变能力。二是大力提倡勤俭节约风气,反对铺张浪费。要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有关厉行节约要求,切实抓好厉行节约工作。严格审核各项支出预算,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等预算规模。认真执行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规范接待程序和接待范围,严格接待标准,严肃查处用公款大吃大喝和请客送礼行为。继续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严格审批程序和建设标准。三是认真开展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开展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反腐倡廉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今年5月启动的专项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果,纠正了一些问题。各单位各部门务必引起重视,自觉解决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公务车辆、违反规定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车辆和公车私用等问题,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四是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领导干部带头做好群众工作,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等规定,坚决纠正脱离群众的不良风气。

  (三)大力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努力在解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突出问题上取得新成效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今后五年要以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为抓手,重点抓好四项工作。一是继续开展好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礼金问题专项治理。礼金问题已经成为当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突出问题,损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形象,必须坚决整治。要重申和强调纪律要求,严禁领导干部以各种名义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及支付凭证。要运用多种形式开展警示教育。要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管。二是继续认真治理违反规定多占住房、买卖经济适用房或租赁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利用职务之便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利用职权以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利用内幕信息谋取利益,违反规定插手工程建设领域等问题。认真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离职或退休后从业的有关规定,明确政策要求,制定对策措施,解决突出问题,查处典型案件。三是继续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重点是巩固成果,防止反弹。要系统梳理和总结“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探索从源头上防治“小金库”的有效途径。四是继续推进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对规范津贴补贴政策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四)认真开展党务公开,努力在维护党员的主体地位上取得新成效

  实行党务公开是发展党内民主的基本要求,也是党的建设的重大制度创新。一是要认真落实《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以推进基层党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为目标,以完善配套制度、健全工作机制为重点,逐步实现县、乡(镇)、村三级党务公开。二是要巩固实施,认真抓好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今年3月,我县被自治区确定为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试点县(区)之一,半年来,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展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的方案》要求,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实效,得到了自治区、桂林市的肯定。今后五年,我们务必进一步探索改革,精心组织实施,力求通过开展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使权力行使进一步规范化,权力监督进一步制度化,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真正实现权为民所用的目标。

  (五)大力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上取得新成效

  一是切实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一要监督干部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促进廉洁依法行政。二要加强村务监督机构建设。按照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积极稳妥推进建立村务监督机构,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村务管理和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有效保障群众的民主监督权利。要完善村务监督机构职责,加强政策引导,保证村务监督机构依法充分行使监督权力,积极探索村务监督机构成员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组织开展评议质询活动等有效监督方式,实现全过程、全方位监督。三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桂财会〔2010〕41号)的要求,加强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机构建设,进一步强化农村财务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侵占、挪用集体资金的行为。二是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严格监督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认真执行《廉政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推动反腐倡廉各项制度落实,促进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三是切实加强公用事业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要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评议部门和行业风气等工作,建立完善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制度,规范完善公开的内容、形式和程序。四是切实加强街道社区党风廉政建设。要建立健全街道社区事务公开、居务公开、党务公开以及民主管理等制度,加强对街道社区公共营业性收入、公共建设投入等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社区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五是继续探索和实践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等“两新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建设的途径和方法。

  (六)大力推进党内监督,努力在规范权力运行上取得新成效

  一是认真贯彻党内监督条例。严格执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全面落实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廉政勤政、选人用人等方面工作情况的规定。二是组织开好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的指导,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切实解决一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三是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两项制度。全面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领导干部要按照规定,主动、及时、如实报告有关内容。纪检监察机关要配合组织(人事)部门认真做好集中报告的组织实施工作,对报告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查找规律特点,研究防治对策;要及时发现和督促纠正违纪违规问题,对不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和拒不纠正问题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四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拓宽群众参与反腐倡廉渠道,健全电话、信访和网络“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加强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及时受理反映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规范和强化对拟提拔干部的廉政考察。

  (七)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努力在坚持不懈地贯彻从严治党方针方面取得新成效

  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贯彻从严治党方针的重要体现 。要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决策的落实,以及社会矛盾的焦点问题查办各种违纪违法案件。严肃查办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严肃查办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组织人事权和司法权谋取非法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特别是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土地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国有企业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领域的案件;严肃查办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继续开展好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坚决查处收受商业贿赂的行为。

  要严格依纪依法查办案件,正确使用办案措施,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监督和管理。要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既要查处严重阻碍和破坏改革发展的行为,又要支持和保护广大党员干部大胆创新,切实保障和维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要加强与审判、检察、公安、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之间的协调配合,完善相关程序,形成整体合力。要积极探索突破案件的方式方法,推广建立县、乡(镇)联查联办案件机制。注意从查办具体案件向治理和预防某个领域、某个方面的腐败问题延伸,努力实现办案法纪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八)大力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努力在形成全党动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合力上取得新成效

  一是认真落实新修订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相关责任,切实做到职责划分清晰、任务分工具体、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有力,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二是抓好责任分解。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主动协助党委、政府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提出责任分解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和有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反腐倡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三是加强检查考核。要认真组织对下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检查考核,将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形成科学有效的评价激励机制。各单位各部门要结合实际作出部署,进行检查。四是严肃责任追究。对职责范围内的反腐倡廉工作敷衍塞责、不抓不管,造成不良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要依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手段,追究领导班子及有关人员责任。

  (九)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努力为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提供中坚力量

  要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队伍的自身建设,要以正确履行党章赋予的三项主要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职责为目标,不断提高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能力、对领导干部有效监督的能力、依纪依法办案的能力、发扬党内民主和维护党员权利的能力、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能力。纪委班子在工作中要努力做到“六个表率”,即:维护核心、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表率;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团结的表率;坚持原则、忠于职守的表率;求真务实、改进作风的表率;清正廉洁、严于律已的表率;加强监管、带好队伍的表率。纪检监察干部要努力学习政治理论知识、现代经济知识、科技知识、法律知识、社会结构演变规律知识、当代社会组织和管理知识等,成为勤奋学习的模范、勤政廉政的模范、接受监督的模范、服务发展的模范,争做名符其实的“党的忠诚卫士,群众的贴心人”,全面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纪检监察干部形象。

  同志们,自治县第十三次党代会确立的发展目标令人振奋,催人奋进,前景灿烂美好。让我们在县委和上级纪委的正确领导下,坚决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要求,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我县反腐倡廉工作新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