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建设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速城乡一体化进程、落实全面脱贫、实现中部崛起的重要举措。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美丽乡村示范点建设规划及实施的指导意见,遵循“群众为本、产业为要、生态为基、文化为魂”的“四位一体”现代乡村可持续发展理念,着力建设一批“投入少、效果好、能复制、可持续”美丽宜居乡村示范点,推动全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
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实践群众路线、加快全面脱贫的有力抓手,更新发展理念,创新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切实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有效改善。
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了全省美丽乡村示范点建设规划及实施的指导意见,遵循“群众为本、产业为要、生态为基、文化为魂”的“四位一体”现代乡村可持续发展理念,着力建设一批“投入少、效果好、能复制、可持续”美丽宜居乡村示范点,进一步提升全省美丽乡村建设整体水平。
明确责任主体 共同推进建设
建立“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党委政府领导下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局面。充分发挥市县政府和住建部门规划及实施的主导作用,发挥乡镇监督和推进作用,发挥村两委领导下的群众主体作用,发挥乡贤代表的榜样和引领作用,充分联系有实力的相关社会组织,引导社会资本、技术、生产、文化等支持美丽乡村建设。
加强专题培训 转变干群观念
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与各地市州组织部门联合主办并推进《我们的家园——美丽乡村建设巡讲》,整合社会力量,指导筹办了首届和第二届乡贤论坛,依据“四位一体”的理念和方法,结合国内外乡建的先进理论和经验,对示范点所在地市州县乡建主管领导、重点乡镇书记、重点村书记、乡贤代表进行专题培训,转变与提升乡建观念。
组织示范点建设的主要负责人及乡贤代表到省内外考察学习和交流,引导示范点村镇建立村民学校,建自己的微信群,运用多种方式,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
创新规划理念 引导社会参与
乡村建设规划不是城市规划,而是一个复杂的社会动员、社会过程和社会学习过程。乡村规划的编制过程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增强农民主体意识和农民对未来的信心,让广大农民有参与感、认同感、责任感和获得感。围绕一村一品的乡村产业发展来进行乡村产业规划,通过规划引领产业发展,释放产业发展空间和动能,有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美丽乡村建设。
乡村规划要坚持文化引领、生态优先的原则。结合乡村生产生活方式、民风民俗仪式、文化遗产传承样式,弘扬中华传统文化,挖掘乡村独特的人文价值,增强乡村可持续发展的动力。乡村规划要坚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乡土味道、尊重自然的基本思路,实现“投入少、效果好、能复制、可持续”的建设目标。
强调规划引领 强化实施管理
乡村建设要坚持“先规划、再建设、后运营”的模式,坚决杜绝没有规划的建设现象。严格执行规划评审标准和程序,确保规划效果实现。
乡村规划编制的内容包括按照“四位一体”理念编制的规划文本、组织实施计划、群众评价、镇和县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评审意见等。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支持并要求各地市州县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四位一体”的理念培养和配置专职乡村规划师,提升乡村规划师的专业规划水平和密切联系群众、发动群众参与规划的社会组织和沟通能力。
建立过程检查与进度控制机制,加强过程管理。村两委按照建设计划,对建设过程和进度进行检查,并向乡镇汇报;乡镇核实后向县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汇报;市州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有责任对过程实施督导检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进行随机抽查。
坚持四个原则 实现四个转变
坚持统筹协调原则,转变规划思路。由“重城轻乡”转向“城乡并重”,由城镇规划转向镇域规划和村庄规划,转向根植于农村大地的规划、农民的规划。
坚持“农民主体”原则,转变工作机制。着力建立党委政府领导下的农民群众广泛参与、自下而上的乡村建设工作机制,激发乡村发展内生动力。
坚持农民受益原则,转变评价标准。将绿色生态、农民脱贫致富作为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衡量指标,把握精准发力的目标方向。
坚持广义建设原则,转变推进方式。农村社会组织结构与城市不一样,不能简单沿用城市管理的方法来研究乡村问题,乡村建设也不能仅从狭义上研究“种树、修路、盖房子”,必须建立系统性思维,树立广义建设的理念,统筹城乡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文化建设等协同推进。
“四位一体”现代乡村可持续发展理念
“四位一体”理念:“群众为本”强调群众自己议、自己定、自己做、自己管;“产业为要”强调要因地制宜、精准定位、深度整合、文创增值;“生态为基”强调要尊重自然、完善配套、就地取材、修旧如旧;“文化为魂”强调要修复传统、复兴文化、对接外援、激活内生。
现代美丽宜居村庄建设“136”操作模式包括一个理念、三个阶段、六个步骤。
一个理念——自治激发活力,产业创造价值,文化改变命运。
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以自治型的社区组织建设为引领,完成以清洁卫生为抓手的宜居村庄建设;第二阶段:以乡土味的美丽乡村建设为目标,完成以污水治理为抓手的美丽乡村建设;第三阶段:以增值性的产业策划规划为手段,完成以产业运营为抓手的小康乡村建设。
六个步骤——第一步:完善自治机制;第二步:创建清洁乡村;第三步:修复乡村文化;第四步:规划乡村体系;第五步:建设美丽乡村;第六步:运营乡村产业。
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提高
全省通村公路总里程达22万公里,实现了全部行政村通沥青(水泥)路、通客车。
农村电力到户全覆盖,电网发展重点从主网向中低压电网转移。
安全饮水覆盖全部行政村及70%自然村,城镇供水管网延伸使1100万农村人口受益。
全省清洁能源入户数417.28万户,入户率41.53%,在山区丘陵地区推广农村户用沼气池335.1万户。
改造农村危房56万户,200多万困难群众住上了安全房。
移动信号全覆盖,行政村通宽带比例98.3%,通光缆比例97.3%,农村家庭宽带覆盖率达到90%以上。
农村电子商务迅速发展,不断涌现出“淘宝村”、电子商务中心,不断有村民加入成为电商、微商。
生活垃圾治理与污水处理有效推进
全省目前约有60%的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基本建立了“三大体系”,主要包括以卫生填埋、焚烧、水泥窑协同处置为主的技术支撑体系,以“户分类、组保洁、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为主的城乡协同管理体系以及政府保障、市场参与和使用者付费制度所构成的资金筹措与分担体系。
农村地区污水治理取得突破,个别县(市、区)基本实现农村污水处理全覆盖,人工湿地、氧化塘、一体化设备、生物浮岛等一批适宜技术得到应用,全省建成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约2000套、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约16500套,配套管网近3000公里。
各类试点示范效应逐步显现
通过开展试点示范,分别从美丽乡村建设的组织形式、技术路径、方法模式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积累经验,点上开花,面上推开,带动全省约一半的村庄实施了新的一轮整治,农村环境面貌的变化促进了乡村旅游的蓬勃发展。建成绿色幸福村36个、宜居村庄1040个、绿色示范村1500个、国家级生态村22个、省级生态村1959个,实施环境连片整治村庄3958个。
文化传承与保护不断加强
500多处传统村落列入保护计划,其中有118个被列为国家传统村落保护名录。全省还有12个乡镇、7个村被列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有12个乡镇、8个村被列为国家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湖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 李昌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