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住建厅昨与丽水市政府签订《合作协议》 共同推进乡村建设转型综合试点

  昨日下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丽水市政府签订共同推进乡村建设转型综合试点工作《合作协议》,决定选择丽水开展综合试点,通过“厅市合作”,探索乡村规划、建设和管理转型,高水平建设农民幸福家园和美丽乡村。

  市委书记史济锡、省住建厅厅长钱建民出席签约仪式并致辞。

  根据《合作协议》,双方将联合开展乡村建设转型综合试点,充分发挥丽水乡村山水生态禀赋和人文优势,推进丽水乡村建设在规划转型、建设转型、管理转型等方面先行先试,取得突破。通过试点工作,力争经过一至两年努力,有效解决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历史文化名村创建、传统村落保护等在规划、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乡村建设,改善乡村生产生活条件,探索走出一条符合乡村发展实际,有利于营造乡村特色的新模式、新路径,实现城乡的特色化、差异化协调发展。

  在致辞时,史济锡代表市委、市政府感谢省住建厅长期以来对丽水的关爱、支持和帮助。他说,省住建厅与我市共同推进乡村建设转型综合试点工作,这是省住建厅主动服务基层,为丽水人民特别是支持丽水建设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办的一件大好事。对于开展好这一综合试点工作,我们充满了信心,怀有必胜的决心。全市各级要按照《合作协议》的要求,统一思想抓落实,突出重点抓落实,强化保障抓落实,强化用地、资金等保障,强化人才支撑,在加快推进乡村规划转型、建设转型和管理转型上先行先试,率先突破,努力实现美丽环境、美丽经济、美好生活“三美融合”发展。

  钱建民表示,这次“厅市合作”推进乡村建设转型综合试点,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山”思想的重要实践,也是落实“省部合作”共建城乡建设转型综合试验区的重要内容。选择丽水作为唯一的地级市开展这一试点工作,是因为丽水在乡村建设上有基础、有优势,特别是丽水传统村落保护发展、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等方面走在全省全国前列。下一步,要以高品位、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为目标要求,加快推进城乡建设规划转型、建设转型、管理转型,努力打造全省乡村转型发展的榜样、示范。

  省住建厅纪检组长周仲光出席签约仪式。省住建厅副厅长张奕、副市长陈景飞代表双方在《合作协议》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