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特色的水生态文明建设格局将于2020年基本形成

  近日,记者从湖南省水利厅获悉,湖南省水利厅印发了《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省水利系统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高举生态文明大旗,加快推进湖南水生态文明建设步伐,全面推动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建设。

  《意见》指出,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要坚持五大基本原则即“坚持和谐发展,绿色共享;坚持统筹兼顾、循序渐进;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坚持重点突破,长效推进;坚持全面保护,防治结合。”

  《意见》明确,到2020年,具有湖南特色的水生态文明建设格局将基本形成,水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和保障体系基本建立,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全面落实,集约化用水局面基本形成,水资源承载能力明显增强,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水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水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形成人水和谐、城乡发展、碧水青山、河畅景美、乡愁浓郁的新局面。

  《意见》指出,到2020年,湖南水资源利用将更加高效。湖南用水总量将控制在350亿立方米以内,人均用水量控制在525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54立方米以下,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80%以上,再生水回用率提高到2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4以上,亩均灌溉用水量控制在525立方米以下,节水灌溉面积率提高到35%以上;城市供水保证率达到95%,城市供水管网漏失率降低到10%以下,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量控制在120升/人.日以内。节水器具普及率提高到90%以上。

  《意见》提出,到2020年,湖南水生态环境质量总体将改善。湖南省重点流域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水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2%以上,其中饮用水水源区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以上,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提高到95%以上,全省建制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污水严重水体及城市黑臭水体较大幅度减少,地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森林覆盖率稳定在59%以上,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7500平方公里,自然岸线保有率显著提高,河湖水域空间得到有效保护,河湖生态系统健康持续恢复。

  《意见》明确,到2020年,湖南水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基本确立。基本形成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水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水资源督查制度、水资源资产产权和用途管制、水生态工程评价、河湖健康评价、水资源管理生态红线、水生态保护补偿、水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等关键制度建设取得决定性成果。水资源监督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水务监控信息系统建设率达到60%,主要河流行政交界断面水质监测率达到100%,建设项目节水“三同时”实施率提高到90%。

  《意见》指出,到2020年,湖南省水资源配置格局将明显优化。湖南省将重点推进规划确定的河湖水系连通骨干工程建设,加强区域河湖水系连通,构建布局合理、生态良好,引排得当、循环通畅,蓄泄兼筹、丰枯调剂,多源互补、调控自如的江河湖库水系连通体系。湖南将加快实施重点水源工程建设,积极开展调水引流、水源地保护、生态修复、排污口整治、河湖清淤等水资源保护工程建设。

  《意见》要求,为确保水生态文明建设顺利推进,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要拓宽资金渠道,落实经费保障;要推进改革创新,发挥后发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