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美丽乡村怎样建?省质监局发布建设地方标准

  建设有标可依 管理有章可循 评价科学规范

  海南省质监局发布“美丽乡村”建设地方标准

  

  编制《美丽乡村建设导则》,省质监局集思广益,多次召开研讨会。图为今年8月邀请省财政厅、省文明办等十多个部门召开审查会。

  海南美丽乡村怎样建?应该建到什么程度?美丽乡村建成后如何管?怎样才能可持续发展?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建设美丽乡村必须回答上述问题。

  11月18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海南《美丽乡村建设导则》,科学系统回答上述问题。据了解,这是今年5月份国家标准《美丽乡村建设指南》发布后各省市区发布的第一个地方标准。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美丽乡村建设是“美丽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统筹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举措。2013年,国家启动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海南与浙江、贵州、安徽、福建、广西、重庆等7个省市区成为全国首批美丽乡村试点省市区。

  我省确定海口市琼山区、琼海市、澄迈县、儋州市、万宁市、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等6个市(县、区)开展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其中:澄迈县规划三条美丽乡村带,通过古村落保护、农田综合整治、乡村环境改造、咖啡文化宣传等,建设适合生态观光、休闲度假、文化体验的美丽乡村;琼海市按照“打造田园城市、构建幸福琼海”的发展思路,重点打造休闲渔村、生态村庄、观光果园等特色村庄;琼中启动乡村公园建设品牌,以村级活动场所为中心,改造周边环境,建设球场、舞台、民族文化广场、休闲点等,推进乡村游、农家乐。

  为增强全省美丽乡村建设整体性、协同性,省财政厅会同省质监局等部门,积极探索美丽乡村建设地方标准体系,组织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信息所、琼海市政府、万宁市政府、澄迈县政府、海南省标准化协会、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等单位,在总结琼海、澄迈、万宁三市县美丽乡村建设基础上,并深入保亭、琼中、儋州、昌江等市县调研,历时1年编制海南《美丽乡村建设导则》地方标准。

  海南《美丽乡村建设导则》,从“百姓富、生态美”的战略高度,提出按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总体要求,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科学确定不同地区的具体目标、重点、方法与标准,规定了美丽乡村建设的总则、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产业发展、公共服务、长效管理等7个方面。

  王彬彬是福建标准化研究所所长,他参与国家标准《美丽乡村建设指南》起草,指导海南《美丽乡村建设导则》起草,多次深入琼海、澄迈、万宁等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调研。他高度评价海南《美丽乡村建设导则》。

  “编制美丽乡村地方标准,海南行动快,今年5月份国家标准发布后,在全国各省市区中,目前,海南是第一个拿出地方标准的。”王彬彬说,海南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早在去年底,海南美丽乡村地方标准编制就由财政部门提出并由质监部门归口实施,其他相关部门紧密协作,虽然时间比较短,但参与单位都发扬“5+2”、“白加黑”的精神,使国家标准在海南迅速细化、延伸、落地,使海南美丽乡村建设有标可依、管理有章可循、评价科学规范。

  据了解,作为地方标准,海南《美丽乡村建设导则》有五大特色

  一是突出规划引领,《导则》要求,规划先行,因地制宜,充分发挥地方自主性和创造性,防止生搬硬套和一刀切,规划要从村民需求出发,尊重村民意见,考虑各村独特要素,不搞大拆大建。

  二是突出个性营造,《导则》虽然要求“三统一”: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但只是水、电、路等生产生活设施,《导则》强调,要突出完整性、原始性、真实性和延续性,在原有资源和风俗文化基础上,保持特色和营造个性,防止“千村一面”。

  三是突出重点把握,《导则》虽然包括7个方面内容,但根据农村的实际,把乡村环境整治放在突出位置,从环境质量、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厕所改造、能源使用、村容维护、环境绿化、环境美化、水域保护、生态修复、污染防治等多个方面提出标准,每项标准都提出可操作的指标,如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农户覆盖率超过70%、大气环境24h PM 2.5平均值≤ 35μg/m3、空气负氧离子浓度≥1000个/cm3等。

  四是突出文化传承,《导则》不仅提出建设文化活动中心、农家书屋等文化活动场所,还提出书刊年更新率达到10%。同时,《导则》还提出,加强对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杂技与竞技、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民族服饰、民俗活动、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建立管护制度,编制历史文化遗存资源清单,落实管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

  五是突出生态文明,热带海岛风光是海南特色,整个岛屿就是个大公园,在某种意义上,旅游资源海南农村比城市更丰富更独特,因此,《导则》突出生态文明建设,对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环境绿化、环境亮化乃至生态修复都提出具体的标准。省质监局有关负责人说,《导则》强调“规划引领”,强化村民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明确提出,美丽乡村建设不搞大拆大建、不拘泥于统一模式。在村庄建设方面,《导则》对海南主要建筑风格进行分类,体现出地域特色,并以农村文化的保存与农村风貌的维护为主要精神,引导美丽乡村如何建、如何管和如何长效维持,最终实现美丽乡村建设保得住传统、留得住特色、记得住乡愁的目标。图文/光明

  “海南版”美丽乡村标准如何“出炉”

  

  美丽乡村建设不大拆大建,保持地域特色建筑风格。图为澄迈县金江镇美榔村双塔。

  建设美丽乡村,海南是全国首批试点省份之一,如何高质量建设美丽乡村,不仅需要规划,也需要标准。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财政厅根据2014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财政部的有关文件精神,迅速下达地方标准《美丽乡村建设导则》编制任务,由省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信息所负责标准起草。

  《导则》编制科学严谨

  省质量技术监督标准与信息所有关负责人介绍,去年底,接到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达标准制定任务后,第一时间成立标准起草组,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和计划,并通过各种途径收集国内美丽乡村相关文件十多份,如《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建设评价指标(试行)》《海南省美丽乡村建设指导意见》等,同时,检索国内外相关标准40多项,如国家标准GB/T 32000-2015《美丽乡村建设指南》、GB 19379《农村户厕卫生标准》、CECS 354-2013《乡村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等,为标准起草做好前期准备。

  为使《美丽乡村建设导则》更具科学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起草组于2015年1-3月多次深入琼海市北仍村、万宁市竹埇村、澄迈县三多村等多个国家美丽乡村试点村庄现场调研,将编制的调查表发到乡村和相关管理部门,共同讨论当前美丽乡村建设的现状和发展形势,存在的问题以及应对的策略。今年3月完成标准第2稿。

  

  美丽乡村建设路线标识有统一标准,图为琼海市加积镇北仍村标准化骑行路线图。

  随后,起草组与省农业休闲协会,组成调研小组赴琼中吊罗山大丛村、保亭什进村、三亚海棠湾镇落根田洋等村庄,发放《调查表》,与相关部门、企业开展研讨会,并去省图书馆查阅海南民居建筑风格资料,对草稿2稿进行补充完善。

  按照省质监局标准化处要求,起草组于今年4月又赴琼海、万宁、陵水三地召开座谈会,对标准文本进行详细、全面的讨论,进一步修改完善。

  值得指出的是,《导则》起草过程中,得到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大力支持,根据其建议,起草组又多次召开研讨会和实地调查,对标准文本逐条逐句讨论,对部分章节进行修改,如村主干道宽度、PM平均值、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农户覆盖率、学前三年入园率、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率、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合率等。

  2015年8月,省质监局召开标准审查会,邀请高校、科研院所5名专家及省财政厅、省文明办、省农办、省住建厅、省农业厅、省水务厅、省生态资源保护厅等部门以及国家级美丽乡村试点琼海、万宁、澄迈相关单位,对标准内容进行逐条审查,提出修改意见,最终形成报批稿,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后作为推荐性地方标准发布实施。

  《导则》内容全面适用

  按照美丽乡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导则》以国家标准GB/T 32000 《美丽乡村建设指南》为蓝本,通过琼海、万宁、澄迈和保亭等美丽乡村实地调研,结合当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内容全面,可操作性强,主要包括七大部分。

  总则

  从规划先行、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城乡统筹、突出特色,完善机制、坚持农民主体地位等方面进行规定。根据“百姓富、生态美”战略要求,提出按照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总体要求,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科学确定不同地区的具体目标、重点、方法和标准。方便生产生活,与促进农民创业就业和增收相结合,不搞形象工程。

  规划

  突出规划引领,从规划原则、规划内容、规划成果三方面确定美丽乡村规划的基本内容,强调规划应做到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和节约用地,明确指出规划内容和成果,包括各种相关图、表、说明书都要经过多方求证。

  建设

  基本要求是根据当地居民生活习惯、地形与外部环境条件,塑造具有地域特色的建筑风格,体现乡村特色和地域风格,建筑风格还应符合当地政府相关规定要求。

  在建筑风貌方面,强调要用具有地方特色的建筑图样塑造乡村建筑风格,并明确列举海南主要建筑风格及分类,体现乡村特色和地域风格。对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的建筑整治、危房改造与旧房整治以及建筑物整治等指明具体建设方向。

  生态环境

  主要包括环境整治、生态治理两方面的内容。

  在环境整治方面,对环境质量、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厕所改造、能源使用、村容维护、环境绿化、环境亮化、环境美化等百姓关心的农村环境问题提出明确要求,特别强调农村大气环境质量中PM10、PM2.5、空气负氧离子浓度等基本指标值。

  在生态治理方面,从水域保护、生态修复、污染防治等三方面提出要求,其中生态修复方面突出水土流失治理和资源开采治理两个生态文明建设举措。

  产业发展

  围绕基本要求,从农业、工业、服务业三方面内容展开,强调“因地制宜发展村域经济,产业结构合理,形成特色主导产业”,每个乡村的资源禀赋不同,在产业选择上可以有所侧重。

  公共服务

  选取公共卫生、农村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安全、便民服务、公共交通、劳动就业、公共文化服务等人们较为关注的内容提出要求。

  长效管理

  从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公众参与三个方面提出要求。

  基层组织应团结有力,职能职责明确、工作关系顺畅、责任制度落实。制定和完善村规民约,推行村务公开制度,规范档案管理。

  精神文明建设是美丽乡村建设中的重要软件组成部分。

  公众参与、建立管护机制、绩效评价机制才能达到长效管理。省质监局有关负责人说,《导则》的发布实施,将统一海南美丽乡村的建设要求和管理要求,加强对全省农村美丽乡村建设的宏观管理,对全省美丽乡村建设具有导向作用,有利于改善乡村环境,提高乡村居民生活质量,有利于推动“百姓富、生态美”战略目标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