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变化状况评价出炉 98个县基本稳定

  给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打分数,分值高低直接决定生态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的多少;将生态环境质量纳入县委书记政绩考核……这是省环保厅、财政厅共同出台的《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中作出的规定。根据该考核办法,省环保厅牵头组织对全省129个县(市、区)2014年县域生态环境质量变化状况进行了综合评价。昨日,省环保厅对评价结果进行公示。10月8日至10月15日,公众对评价结果如有异议,可将书面材料反馈至省环保厅环境监测处。

  今年出台的《云南省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评价与考核办法(试行)》中明确,云南要对全省129个县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进行统一量化考核,督促基层政府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促进云南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办法规定,对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的考核内容包括生态环境质量、环境保护和环境管理三大类指标以及森林覆盖率、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等20项细化指标。为平衡县域之间基础差异,考核轻现状而重变化,以变化情况为考核结果,只做纵向比较,不做横向比较。

  此外,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还引入“一票否决制”,如县域内发生因人为因素引发的特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或特大破坏森林资源事件以及环境污染、资源和生态破坏等违法事件,将直接给予当年度考核结果变差的评价。考核结果将作为云南省生态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生态环境质量变差的县,不仅生态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减少,县级政府还须提出具体明确的整改措施,组织实施整改并专题报告整改情况。

  评价结果

  县域名称 评价结果 所在州市

  禄劝县 一般变好 昆明市

  永平县 轻微变好 大理州

  易门县 一般变好 玉溪市

  云龙县 轻微变好 大理州

  洱源县 一般变好 大理州

  鹤庆县 轻微变好 大理州

  盘龙区 轻微变好 昆明市

  瑞丽市 轻微变好 德宏州

  东川区 轻微变好 昆明市

  泸水县 轻微变好 怒江州

  镇雄县 轻微变好 昭通市

  昌宁县 轻微变差 保山市

  水富县 轻微变好 昭通市

  沾益县 轻微变差 曲靖市

  华宁县 轻微变好 玉溪市

  陆良县 轻微变差 曲靖市

  峨山县 轻微变好 玉溪市

  开远市 轻微变差 红河州

  金平县 轻微变好 红河州

  红河县 轻微变差 红河州

  绿春县 轻微变好 红河州

  澜沧县 轻微变差 普洱市

  河口县 轻微变好 红河州

  芒 市 轻微变差 德宏州

  文山市 轻微变好 文山州

  临翔区 轻微变差 临沧市

  勐海县 轻微变好 版纳州

  镇康县 轻微变差 临沧市

  祥云县 轻微变好 大理州

  沧源县 轻微变差 临沧市

  弥渡县 轻微变好 大理州

  其余98个县(市、区)的评价结果为“基本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