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得以“三宝”为前提

  近日举行的国新办发布会上,提出建设生态文明作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从2015年起启动审计试点,逐步扩大试点范围。从2018年开始形成经常性审计制度。(新华网)

  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是中国共产党在第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有了具体的考核指标,干部任职不再只是以GDP论政绩,而是要考核其所管理的自然资源是否保护。未来可以建立一个具体的评价体系,让生态环境保护纳入政府考核体系更具操作性。要想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得有三大“法宝”为基础:

  首先,要有科学合理的制度机制体制“第一宝”。由于该项工作在其他国家也未曾实施过,因而要建立一套符合实际,科学规范的操作流程,还需要不断的摸索和更新。在建立制度上,主要是主观因素制度建立,当前一些领导为了政绩和经济利益,不惜损坏自然资源,破坏环境,为生态文明建设增加阻碍。对于这些行为,应该明确责任,问责追责,为干部的使用、任免和奖惩,提供重要依据或者基础。

  其次,政绩考核和选拔人才是离任审计的“第二宝”。环境保护、生态效益关乎人们的生活,要把生态因素作为衡量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依据,并将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挂钩,真正发挥考核评价和选人用人的“指挥棒”作用。对在生态环境和资源方面造成严重破坏负有责任的干部不得提拔使用或者转任重要职务。

  再次,加强对领导的管理和监督是“第三宝”。在监督管理方面,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把功夫下在平时。充分集合社会各方力量,让媒体监督、社会监督、司法监督,运用审计、巡视以及信访举报、舆论监督等渠道和手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切实防止小问题酿成大灾害。生态环境一旦遭到破坏,损害往往无法挽回,保护生态环境不能局限于事后追责,必须关口前移、重在预防。

  将自然资源资产纳入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是全新的举措,此前只有经济责任审计。引入自然资源资产的审计,势必导致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进行重大决定时充分考虑生态因素。同时也给领导干部敲响警钟,要以保护生态环境作为经济发展的前提。陈正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