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这无疑为致力于创造“美丽”的各大景区指明了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
作为珠三角的旅游名胜、东莞生态环境的“城市之肺”——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始终坚持以文化立山、保护生态为目标,经过15年的发展与积累,现在已发展成为全国著名景区,并荣获诸多称号:国家4A级旅游景区、全国首家民营国家级森林公园、中国十佳休闲景区、中国最佳旅游目的地。
15年来,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在发展期间,经历数年经营权之争、生态环境屡遭人为破坏等诸多困难,但它始终积极践行国家推行的生态环境政策,努力实现绿色发展、平衡发展、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开创了我国民企进入森林公园建设的先河,不仅为东莞经济转型升级树立样本,同时也为全力建设美丽中国树立了新的生态文明样本。
岭南第一福山
东莞是广东岭南文化的重要发源地,也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先行地。在其近2500平方公里的土地上,除了工业厂房林立,还分布着诸多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这些大大小小的生命绿洲,承载着东莞的历史、文化及荣光,也昭示着东莞经济社会文明有序、健康蓬勃的明天。
位于东莞市樟木头镇境内的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以保护生态环境、丰富民众生活为宗旨,大力弘扬生态文化,经过15年的积累与沉淀,逐渐发展成为集生态观光、娱乐健身为一体的中国首家民营国家森林公园和国家4A级旅游景区,也正是凭借着这一荣誉称号,它正在成为东莞乃至广东的城市新名片。
观音山山清水秀佛壮观。佛光岭、飞云岭、观音岭、耀佛岭、仙宫岭等山岭形成一条天然“龙脉”,山山延绵层峦叠嶂,簇拥环绕互竞姿色,山间常年云雾缭绕,景色变幻莫测。
观音山不仅以秀美的原始森林风光闻名岭南,更以繁盛的千年佛教道场为人们所称道。山顶观音古寺,始建于盛唐,为岭南千年名刹,古寺因有观音菩萨幻化三十六法身之说,故千百年来,青灯常明,香火不断。山顶的观音古寺,大悲殿、观音殿、伽蓝殿、三圣堂、藏经阁、讲经堂、钟楼、鼓楼等簇拥着世界最大的花岗岩观音石雕圣像,形成了规模宏大的佛教建筑群。
观音山历史文化悠久,自然环境清幽,风景秀丽如画,空气清新宜人,珍禽异兽时有出没,晨钟暮鼓声声不息。在18平方公里的景区内,生长和繁衍着近千种野生植物和300余种野生动物,森林覆盖率达90%以上。
原始森林中云集了樟科、壳斗科、桑科、山茶科、芸香科等科属为主的植物资源,拥有国家保护的濒危植物粘木、白桂木、苏铁蕨、土蚕霜、金茶花、野茶树等。2003年筹建的中国首家古树博物馆为保护濒危植物做了大量工作。博物馆目前拥有近几年出土的有研究和观赏价值的古木50余棵。
凭借自身优势和后天改造,观音山素有“南天圣地、百粤秘境” “天然氧吧”和“岭南第一福山”之称,并荣获国家4A级旅游景区、全国首家民营国家级森林公园、中国十佳休闲景区、中国最佳旅游目的地等诸多荣誉。
文化莞商生态梦
15年前的观音山,还是一座长满荒草杂树的无名小山,观音山的巨大变化源于当地一位商人15年的不懈坚持与投入,他就是当地著名的文化莞商黄淦波。
黄淦波现任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董事长,同时兼任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理事、全国工商联直属会员、中国民营企业国际合作促进会副秘书长、广东省公共关系协会副会长、广东省企业家协会副会长等社会职务。
身为东莞人,黄淦波对这个城市有深深的感情。他希望尽己所能来守护东莞的生态绿洲,让这片不知名的青山变成风景如画的福山,让更多人可以在这片诗意的地方栖息。“那是一件幸福无比的事。”黄淦波至今还陶醉在当初的梦想中。
1994年,黄淦波辞去工作,投身于商海。在经商期间,黄淦波始终恪守诚信、德仁为先,开拓创新,短短的几年时间就成为当地颇有名气的企业家。在此期间,他热衷慈善事业,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有人说他不像商人,更像是慈善家。
1997年,樟木头镇石新村委(现为石新居委)以自有的5.28平方公里山林为主体,自筹资金兴建了东莞市观音山森林公园。1999年,因建设周期长、后续建设资金紧张,在难以维持局面的情况下,石新村委找到正在经营企业的黄淦波。
作为一个地道的东莞人,黄淦波一直纠结于“世人只知东莞有工厂有铜臭,不知东莞有绿洲有文化的现象”。结缘观音山,使黄淦波拥有了一个巨大的梦想:斥巨资重建观音山森林公园,以旅游的方式弘扬观音山所蕴含的传统文化,在工业集群林立的城市里为东莞人民打造一处陶冶情操、回归自然、娱乐休闲的旅游胜地。
黄淦波的想法令很多人费解,当时他的事业正如日中天。家人与同事对此都极力反对,认为放着好端端的生意不做,去投资这个吃力不讨好的公益事业是一个烫手的山芋。
这种说法并非没有道理。首先,地处东莞市樟木头镇的观音山森林公园体量巨大,十几平方公里的开发需要数以亿计的资金支持;其次,观音山森林公园周边人员结构复杂,有可能会带来很多人为的麻烦;另外,樟木头镇石新村前期的投资开发,已因种种原因工程停顿难以为继。更何况,民营资本进入森林公园建设在我国尚无先例,更没有经验可循,这对黄淦波来说需要很大的勇气。
经营权之争终落槌
1999年11月30日,东莞市樟木头镇石新村民委员会(甲方)与黄淦波(乙方)签订了《东莞观音山森林公园联合开发合同书》。甲方将观音山承包给乙方经营,承包期限为50年,双方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团结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联合开发东莞观音山森林公园。
2001年9月,甲乙双方再次签订《协议书》,同意乙方成立东莞市观音山森林公园开发有限公司,并按照《联合开发合同》的约定对观音山森林公园进行经营。
在这短暂几年里,黄淦波自筹资金先后投入大量人力和财力,终把观音山发展成为一座大型综合性景区。然而,随着景区的名声大噪,石新社区居委会与观音山开发公司的关系变得微妙起来。
2006年6月,樟木头镇政府欲收回经营权,据一份镇政府发给观音山开发公司的公函显示:受观音山开发公司财力的限制,观音山的发展潜力必将得不到充分发挥,计划调整观音山的经营权,将其纳入银瓶嘴森林公园规划区,统一建设。
自此,当地政府部门与观音山开发公司争夺观音山经营权问题彻底拉开帷幕。其间双方关系一度恶化,这场经营权之争也曾把这家民营企业推向了生死边缘。
2006年12月6日,樟木头镇政府再次向观音山开发公司发出《关于观音山森林公园经营权调整有关问题的函》,明确提出市政府已“同意将观音山森林公园纳入银瓶嘴森林公园总体建设规划”,希望观音山开发公司将“相关资产、账目清理清楚,备齐所有资料,交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待评估结果出来后再商讨股份、经营权、补偿等有关问题”。对于该函件,观音山经营方断然拒绝,导致其与当地政府间关系的彻底决裂。
2010年2月1日,石新社区居委会一纸诉状把黄淦波及观音山开发公司起诉到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3个月后,黄淦波及观音山开发公司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广东省高院)提起反诉,请求判决石新居委会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30050.8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2010年5月20日,在观音山开发公司向广东省高院提出反诉期间,东莞市委及樟木头镇委多次派人到广东省高院,要求法院不予立案或将案件批转给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2010年5月28日,广东省高院向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发出(2010)粤高法民一初字第3号《案件移送管辖通知书》,提议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将石新居委会起诉黄淦波、观音山开发公司的案件与该案件合并审理。经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双方同意两案合并审理。
同年9月20日,石新居委会向广东高院申请变更诉讼请求,改“解除双方合同”为请求判决《联合开发合同》《协议书》无效,并把观音山森林公园全部经营权一并返还给石新居委会。
石新居委会提出了两条证据。其一,《联合开发合同》未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其二,依据土地管理法规定,石新居委会无权将集体林地对外发包用于旅游开发,石新居委会与黄淦波是以联合开发名义规避法律对于承包集体土地经营项目的限制。《联合开发合同》无效,导致《协议书》亦无效。
对此,黄淦波、观音山开发公司答辩称:其一,1999年以前观音山只是一片荒山,石新居委会为了增加收益,多次找到黄淦波,请求其进行投资经营,并在石新居委会的请求下,签订的合同,2007年当地行政部门已经认可该合同的合法性。其二,石新居委会向法院提交的2010年石新村民签名,表达收回观音山经营权的诉求,并不能代表1999年村民意见。其三,黄淦波、观音山开发公司已全部外出《联合开发合同》所要求建设的开发项目,经营期间投入资金近6亿元,取得了巨大成果,并得到了石新居委会及镇政府的认可和肯定。其四,依据法律规定,规划经营权的变更必须经国家林业部门审查批准,石新居委会以樟木头镇政府变更规划为由终止《联合开发合同》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黄淦波在反诉中提到,石新社区对景区进行非法侵害,导致不能实现化石捐赠合作,而违规兴建别墅、砍伐林木给黄淦波及观音山开发公司造成损失高达30050.8万元,请求石新社区进行赔偿。
而对于村民砍伐林木和修建别墅的行为,石新居委会称,村民砍伐林木为村民个人行为,山上林木都属石新村民集体所有,村民砍伐林木行为属于合法处分自有财产。
广东省高院审理认为,该案件是双方当事人因签订和履行《联合开发合同》《协议书》而引起的纠纷,主要争议的问题包括合同的效力,合同是否应继续履行,石新居委会是否违约、侵权,以及黄淦波、观音山开发公司请求石新居委会停止侵害、排除妨害、赔偿损失是否有依据。
关于合同的效力问题,广东省高院认为,虽名为联合开发实为承包经营,符合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签订后,黄淦波、观音山开发公司对观音山森林公园进行了投资开发和经营管理,并按约定支付了承包费。至于黄淦波、观音山开发公司未能提供证明1999年与石新居委会签订《联合开发合同》时已经过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但至2010年9月20日石新居委会主张合同无效时止,黄淦波、观音山开发公司承保经营观音山森林公园已超过10年,而且在发生本案纠纷前石新居委会发给观音山开发公司的函件中,均没有提及村民对观音山森林公园承包经营有异议的问题等问题。法院依法认定《联合开发合同》和《协议书》有效。对于黄淦波、观音山开发公司提出的30050.8万元的违法赔偿,广东省高院认定证据不充分,不予支持。
一审宣判后,石新居委会表示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并提交了相关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经审理,终审判决,认定《联合开发合同》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问题为:一是《联合开发合同》的效力应如何认定;二是《联合开发合同》应否继续履行。对此认定,最高人民法院给出3条理由。
其一,石新居委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规定,管理本村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财产,但应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基于其法律地位,石新居委会在和黄淦波签订《联合开发合同》时,应保证对内就《联合开发合同》的签订已经经过了民主议定程序,此为其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应负担的缔约义务,不因居委会换届而有所改变。现石新居委会作为缔约主体以《联合开发合同》未经过民主议定程序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是将自己没有尽到缔约义务而可能造成的法律后果让对方当事人承担,有违诚信原则。
其二,自《联合开发合同》签订至石新居委会提起诉讼10余年间,石新居委会没有对合同效力提出过异议,而是于2001年再次与黄淦波签订《协议书》,同意黄淦波成立观音山开发公司按照《联合开发合同》的约定对观音山森林公园进行经营,并在2005年、2006年数次向观音山开发公司回复函件,肯定其进行经营付出的努力和作出的成绩,并承诺对其提出的村民砍伐林木等问题进行协调解决。另外,樟木头镇政府也在2005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肯定“观音山森林公园营业以来,为旅游业迈出可喜的一步”,并于2006年向观音山开发公司发出《关于调整观音山森林公园规划和经营方式的函》,肯定观音山开发公司为樟木头镇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等等。上述事实表明,在本案诉讼之前,在《联合开发合同》签订后10余年间,石新居委会和樟木头镇政府不仅没有对《联合开发合同》的签订提出异议,反而对黄淦波、观音山开发公司履行合同的行为一再表示肯定和认可。现石新居委会又以未经民主议定程序、未报乡(镇)政府批准为由主张合同无效,不应得到支持。
其三,《联合开发合同》签订时,最高人民法院法释(1999)15号《农业承包合同若干问题规定》仍然适用。该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依本规定第二条所起诉的案件中,对发包方违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决议,越权发包的,应当认定该承包合同为无效合同,并根据当事人的过错,确定其应承担的相应责任。属本条前款规定的情形,自承包合同签订之日起超过一年,或者虽未超过一年,但承包人已实际做了大量的投入的,对原告方要求确认该承包合同无效或者要求终止该承包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可根据实际情况,依照公平原则,对该承包合同的有关内容进行适当调整。本案中,《联合开发合同》已签订并履行10余年,黄淦波、观音山开发公司已做大量投入,参照该条第二款的规定,本院对石新居委会要求认定《联合开发合同》无效的主张不予支持。
关于《联合开发合同》应否继续履行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认为,石新居委会提出的证据不足以证明《联合开发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故双方当事人应继续履行合同。因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观音山的权属之争,最终经最高人民法院一锤定音。这场官司,让黄淦波收获颇多,不仅学到了许多法律知识,但也让他更加注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与建设。
重金征赋 文化立山
2002年,在广东省科学院广州地理研究所的支持下,观音山古树博物馆落成,成为研究中国岭南五千年气候变化和地质变迁的“活化石”。功夫不负有心人,黄淦波的辛勤付出获得了回报,慕名而来的游客越来越多。
这一年,国际会展中心建成,成为开展各种科普、体育及文化交流活动的场所。黄淦波心里最清楚,企业要生存,首先离不开企业文化的建设,一个缺少文化内涵的景区是不能吸引来游客的。打造“文化名山”的想法,又开始在他的心里酝酿。
基于观音山位于东莞东部山区,风景秀丽,环境清幽,负离子含量高,每天都有不少的游客前来登山祈福,是一个修身养性的好地方。黄淦波第一次提出了健康文化的概念,依托森林旅游资源,公园加快了旅游硬件设施的建设,长达7公里的佛光路建成,菩提径建成,大悲殿竣工……观音山逐渐成为珠三角地区名副其实的集生态观光、休闲祈福为一体的宗教文化主题景区。
把文化融入旅游,让黄淦波尝到了甜头,也让他树立“文化立山”的信心,为此他和管理确立加快“文化立山”的步伐。
2004年,观音山举办了以“热爱生命、强健体魄”为主题的“首届中国东莞观音山健康文化节”,此次文化节的盛大开幕式场景、丰富多彩的文艺表演,吸引了众多游客的眼球。
2005年,“十万人民齐颂祖国”活动在观音山拉开了第二届健康文化节的序幕,此次活动成为当日央视新闻联播中唯一的广东新闻,央视新闻频道在《精彩中国·纵横黄金周》特别节目进行了重点播出,观音山,这座名不见经传的青山,第一次以崭新的面貌出现在全国电视观众面前。此外,新华社、人民日报和中国新闻社等主流媒体及新浪、搜狐门户网站也对活动进行了采访和报道。
黄淦波“文化立山”的思路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同时也得到国家层面的高度认可,同年12月,观音山经国家林业局批准,正式命名为“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
如今,每年一届的“健康文化节”在黄淦波及公园管理团队的呵护下,已经成功举办11届,成为观音山的一个文化品牌。而类似“健康文化节”的活动也一个接一个在观音山落地,如“首届中国会长高峰论坛”“万名企业家共建诚信林”“国际生态高峰论坛”“首届全民健身万人登山大赛”“中国名家书法艺术大展”“‘全球气候变化与地质记录’科学论坛”“启智行”“粤港万人相亲会”等活动。全国各地的艺术家、学者、书法家慕名而来,一睹名山风采。
这些活动的成功举办,让观音山朝着建设“文化名山”的目标稳步迈进。2006年10月,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被联合国国际生态安全合作组织列为“国际生态旅游示范基地”。
一系列文艺、体育活动的开展,不仅突出了观音山作为岭南佛教名山的地位,更让观音山成为全国小有名气的“文化名山”。
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管委会主任刘志勇认为,观音山吸引游客的,除了优美的自然风光,最主要的还是佛教圣地浓厚的宗教文化和人文景观,让前来旅游的人充分感受到这座岭南文化名山的无穷魅力。
除此之外,2013年11月5日,为体现这座岭南佛教名山的自然风光和人文景观,弘扬佛教文化,观音山还与广东楹联学会联合发起10万元重奖征集观音山赋的征文活动,以镌刻景区,为观音山增色,使辞赋文化得以弘扬。
赋这种文体讲求文采和韵律,兼具诗歌和散文的性质,侧重于写景、借景抒情。司马相如的《上林赋》、杜牧的《阿房宫赋》、欧阳修的《秋声赋》、苏轼的《前赤壁赋》、曹植的《洛神赋》等为后代所称道。黄淦波认为,“新赋要发展,不仅要在文本上进行创新,而且还要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本次观音山赋征集,作品首先要展现观音山之美,既要体现其山水风光、生态美景等自然景观之美,也要体现其观音文化特色、历史底蕴等人文景观之美,展现观音圣像雄视八极、威镇南天的大气之美。其次,应依赋之文体,文笔简练、辞浅意深、雅俗共赏。”
观音山不仅承载了黄淦波对于传统文化的传承,也寄托了黄淦波一生的梦想。作为梦想家的黄淦波,在接手观音山后的第二年,以十来页的初步报告提出:目标是在今后50年左右的时间,把观音山建设成我国第五大佛教名山。
“做一个对后人有影响的文化项目,没有四五十年是不可能的。别人用2000多年打造一座名山,观音山要用50年做出来,而且,别人也并非停滞不前,而是一直在进步,所以,只有把1年当做50年来干,努力工作50年,才有可能赶上别人现在的步伐。”黄淦波明白,与四大佛教名山相比,观音山的差距还非常远,用数学的公式去论证,虽然清晰,但说起来容易,实践起来将是异常艰辛。
“但我坚信,观音山经过这15年的磨砺,再过15至20年左右的拼搏努力,一定能达到四大名山的声誉和影响力。” 黄淦波说。
生态保护一波三折
时值今年,观音山建园已15年有余,但观音山已然成为声名远播的岭南佛教旅游胜地,集生态观光、娱乐健身和宗教文化为一体的国家级AAAA旅游景区。这一路走来,观音山经历了太多的磨难。
据有关报道披露,目前有3项建设工程都先后从公园的核心景观区直接穿越。一是西气东输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已经以填埋的方式完成了施工;二是从莞高速清溪支线工程,其规划显示,以打通隧道的方式穿越公园核心区,该隧道工程已在开工建设中;三是东莞供电局高压输电线路穿越观音山架设线塔工程。自始至终,这三项工程是否应该穿越观音山森林公园的争议不断。
据《中国环境报》报道,按照2008年最初环保部批准设计的西气东输二线工程的天然气管道工程并不通过观音山公园,而是从公园边缘地下顶管通过。
人民网报道披露,从莞高速公路工程将以3公里隧道的形式穿越观音山并以爆破的方式开挖隧道。公园曾多次反映实际问题,要求重新规划路线,重新评估可能带来的生态灾难。然而,工程承建单位迟迟不给予回复。
2013年9月18日的《经济参考报》新闻报道中指出,“站在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观光公路上,不到100米的地方,6组高压线依次排开。距这6组高压线不远处,有4个刚建成的新塔基。这4个新塔基属于220千伏东莞至角布双回送电线路工程、110千伏鹿窝输变电配套线路工程。”
“每个基座占地面积达二三百平方米,尤其是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仙泉水库周边的几组高压线,已经影响了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实施。”观音山负责人介绍说。
2013年7月3日,广东省林业厅在给广东电网公司《关于观音山森林公园内电网建设问题的复函》中称,东莞电力局两个电力项目需新征占用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林地,按照国家林业局的有关规定,征占用国家森林公园的林地,需征得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同意后,报国家林业局审批。
然而,观音山遭遇的困难远不止这些。在公园内,违建别墅也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目前已达20多栋,并造成多处的水土流失,给公园的生态建设与保护无形中加大了难度。黄淦波称:“这些别墅有几栋是观音山评上国家森林公园之后建的。我们不停地举报,但他们还是建起来。”
15年,弹指之间,成就了一座山。虽然发展历程中,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有诸多磨难,但正是有了这样独特发展历程的观音山,才具有不一样的魅力。观音山不光是城市的一片绿洲,一叶绿肺,不光是人们休憩的乐园,还应该是留给市民的一块净土。
打造东莞生态样板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这无疑为致力于创造“美丽”的各大景区指明了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
东莞作为改革开放前沿阵地,其发展的进程就是改革开放的精彩缩影。改革开放后,东莞抓住国际产业调整和国家对外开放的机遇,创造了举世闻名的“东莞模式”。然而,近几年来,饱受出口市场萎缩、原料和劳动成本上涨、产业工人流失、人民币升值等因素影响,东莞正在转身摸索转型的可持续发展道路。
《2012年东莞市林业生态状况公报》称,2012年东莞市森林生态效益总值为56.03亿元,其中与生态保护息息相关的有涵养水源效益9.45亿元、保土效益2.56亿元、保护生物多样性效益580万元、森林减轻水旱灾害效益340万元。
“我们没有专门测算过观音山森林公园的森林生态效益价值,但通过广东省或者东莞市公布的森林生态效益总价值,可以肯定地判断,观音山为当地生态保护和区域发展也做出了积极的贡献。”黄淦波自信地说。
作为珠三角的旅游名胜,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始终积极践行国家推行的生态环境政策,努力实现绿色发展、平衡发展、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全力建设美丽中国的生态文明样本。在这一点上,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已经成为积极的践行者和生力军。它不仅是东莞生态环境的“城市之肺”,也走在了东莞企业界经济转型升级的前列,时刻释放着经济转型升级的正能量。
观音山的付出同时也得到了国家行业主管部门的高度认可与赞扬。2007年2月,国家林业局发文,称赞“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是全国的一块样板”。同年3月3日,观音山作为特邀代表参加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把保护森林、保护生态、保护环境的声音带进了北京人民大会堂。
黄淦波的自信一方面来自业界专家和媒体对观音山森林公园价值的肯定,另一方面则来自东莞市委、市政府对森林公园发展的推动力度。
在《人民政协报》《中国环境报》等媒体的报道中,观音山森林公园被誉为东莞的“城市之肺”和“森林绿岛”,以及“镶嵌在南粤大地上的绿色明珠”。
在多位东莞市领导的笔下,“推进构建森林公园体系、湿地保护体系、城乡绿地体系”等,都是东莞市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重要抓手。
按照东莞市下发的《广东省东莞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全市将划分为5个功能区推进“创森”行动。观音山森林公园所在的樟木头镇被划分在东南部森林旅游及水源涵养区内。
东莞市政府对这一区域的要求为,“重点抓好生态公益林的封育保护及改造提质,形成东莞市的绿色生态屏障;继续完善已建森林公园的配套设施,并加快其他森林公园的建设步伐,在环境容量允许的前提下,鼓励发展森林生态旅游,将该区建设成为东莞市乃至珠三角地区观光旅游、休闲度假的理想去处。”
对此,江西省林业调查规划研究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余本锋曾对媒体表示,珠三角地区受到人口密度高、人均用地少的限制,生态绿地建设往往难以拓展,这时人们便会把目光更多地投向城市外围,而森林公园的建设和发展恰恰弥补了市区绿化用地的不足,改善了城市生态,树立了城市形象,提升了城市品位。
多年来,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始终坚持文化与旅游的高度结合,大力发展旅游文化,弘扬传统文化,深挖健康文化,以文化推动旅游发展,并借助文学创作弘扬观音山深厚的文化底蕴,不断为游客提供别具特色的旅游产品。
通过文化的碰撞与互动,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民族性、艺术性展现得淋漓尽致,成为文化旅游景区的样板和景区由“门票经济”向“旅游经济”过渡的引擎。其中,“东莞观音山健康文化节”作为观音山特色文化品牌,以“创建幸福新发展、促进文化大繁荣”为主题,在共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应运而生。
无论是一座城市,还是一家企业的强盛与持续辉煌,都离不开文化的支撑和生态文明的抚育。在东莞的经济发展史中,观音山始终一枝独秀,尤其是企业的发展模式,“观音山现象”以及如何保护样板民企或许更值得关注。保护好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乃至东莞市森林生态资源,是建设“岭南山水生态城,幸福美丽新东莞”的必然基础,也是实现东莞人“中国梦”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