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是我国提出的社会主义文明体系中继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社会文明之后新增的一个维度。新农村建设对应的是整个文明体系。其中,生产发展和生活宽裕对应的是物质文明,村容整洁对应的是生态文明,乡风文明对应的是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管理民主对应的是社会文明。同富强乡村、民主乡村、和谐乡村是富强中国、民主中国、和谐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样,美丽乡村是“美丽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强调这一点是为了说明美丽乡村建设是新农村建设中的村容整洁的升级版,而不是整个新农村建设的升级版。
由于美丽意识品性的复杂性、美丽因素的非确定性和对美丽意识品性适应的多样性,美丽具有极其丰富多变的具体表现。所以,美丽乡村建设的评价指标设计要弱化一致性,强调独特性。美丽乡村建设要尽量采用生态化、系统化和市场化的方法:一是生态化的方法。美丽乡村建设要突出自然美或生态美,尽量减少人工雕琢的痕迹,并尽量把生态承载力、环境自净能力充分利用起来。乡村的生产和生活不仅要符合生态化的要求,而且要尽量采用生态治理方式,而不是末端治理方式。要跳出以城市理念改造乡村的误区。例如,机耕道、林道、牧道、人行道等基础设施要按照生态化要求,把硬化率和渗水率统一起来。二是系统化的方法。要把生态保护,生态修复和生态建设三者统一起来,把生态美和人工美统一起来,把生产、生活和生态统一起来。例如,把污水处理和雨水资源化统一起来,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有机肥制造厂、畜禽屠宰加工厂和饲料厂四类企业配置在同一个园区内,实现污染治理与废弃资源利用的有机统一。三是市场化的方法。虽然美丽乡村建设具有公共品属性,但是政府不宜采取大包大揽的方式。要更多地采取竞标和引导农民居民参与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