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林依托壮剧活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田林4月10日讯(通讯员 刘宏福)近年来,田林县着重从宣传教育、融入活动、规范行为三个方面出发,充分发挥壮族戏曲文化作用,批判地传承与弘扬,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立足县情,强化教育。田林县被认为是北路壮剧的发祥地,壮剧在当地群众特别是农民中基础深厚、认同度高、影响范围广泛。因此,该县抓住这一优势,全方位开展宣传攻势,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影响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无时不有。一是突出正面宣传。抓住群众爱看戏、爱演戏的实际,在近年来全县举办的“吼敢”壮剧节中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如2016年壮剧节,我县组织了《我们的价值观:孝、尊、仁、善》专题歌会,还演唱了习近平的《志成学子之歌》,弘扬了时代主旋律,唱响了“田林好声音”;2017年,我县又组织了《我们的家园》大型专题歌会和《瑶娘》壮族风情剧,巧妙地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盛赞发生在身边的文明风尚,展示了中华民族崇德向善、团结互助、共同进步的精神风貌,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二是狠抓反面警示。利用壮剧历来崇德向善的优势,如在群众壮剧演出中,将传统剧目加以改造,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演出了《张郎休妻》、《醒悟》、《多子不多福》等剧目,把社会上违法犯罪和有悖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不文明行为搬上舞台,大加揭露和声讨,激发群众对丑恶行径的义愤,从而自发抵制不良风气。三是注重图文并茂。围绕重点,突出主题,精心策划,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亲民化、大众化,在广场公园、城区河堤路和主干道、乡镇和县直机关单位宣传栏、学校等公共场所制作公益广告,创建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依托县电视台、田林政府网、《手机报》、微信平台、户外大型LED显示屏等宣传媒体,配以壮剧、山歌、舞蹈等图案,做到图文并茂,制作刊播公益广告,全力打造社会正能量。

  融入活动,春风化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众化,文化熏陶是保障。近年来,该县注重运用各类文化形式,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全方位融入各类活动,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找到好载体,滋润了群众心田。一是融入“戏曲进校园”活动。秉持从娃娃抓起的理念,结合全市“戏曲进校园”示范县活动,创作了一批校园小壮剧,如《灵燕戏虎》、《壮乡春早》、《文明乡风代代传》等,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校核心课程和进校剧目,用壮剧脸谱、行当、唱腔、动作等方式展示忠奸善恶,让学生在观看演出中得到潜移默化。二是融入全县性巡演活动。发挥全县100多个业余剧团的力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题,结合开展的“乡音工程”,编排成格式化的文艺节目,在全县乡村开展巡回演出,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演变成一个个鲜明具体的形象。三是融入“小手牵大手”活动。创新活动载体,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编成脍炙人口的歌谣,如《清洁卫生歌》、《邻里互助歌》、《遵纪守法歌》、《团结友爱歌》等,让学生带回家广泛传唱、背诵,达到影响成人、影响家长、影响社会的目的。

  规范行为,蔚成风气。田林壮剧诞生300多年来,一直传递扬善向上的思想,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高度契合。利用这一优势,该县充分挖掘先进典型任务形象,创作一批体现时代精神的作品,让群众学有榜样、行有规范。一是树立先进榜样。该县围绕反映民族历史特别是近现代史、党史、国史,围绕中国梦,分门别类挑选出焦裕禄、雷锋、王进喜、张海迪等众所周知的先进人物典型,以小品、快板、山歌等灵活多样的艺术形式,在群众中反复传唱,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和当代中国梦价值观念,营造社会浩然正气。二是树立身边标杆。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文明风尚为素材,创作了一批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壮剧剧目,深入村村寨寨,大力宣传具有道德示范作用的平民善举,广泛开展“身边好人、“美德少年”、“最美基层教师”、“最美基层医生”、“最美乡村干部”、“星级文明户”、“文明村镇”、“文明家庭”等推荐评选宣传活动,通过鲜活的戏曲形式,让群众接受道德洗礼,推动文明乡风建设。三是融入村规民约。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融入村规民约,编成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和传播的壮剧、山歌、快板、舞蹈等形式,读来朗朗上口,思来记忆犹新,群众学得好、记得住、能遵守,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下沉于民间,渗透并固化于社会,在人民群众中“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