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旗,苗语叫“斗质”,其实是收旗,不过要经过一定仪式“砍”才能“收”。这就是良寨乡苗侗族群众由来已久的传统节日。
相传三国时期孔明为了平乱安邦,发明芦笙供给苗族群众娱乐,苗族和其他少数民族十分喜爱和拥护。后来芦笙发展越来越多,仅苗山“十里长坡”,即今贵州的安里、湾里、根里、中里、潘里、斗里、台里,以及广西的大里、国里、林里(包括林浪、林姑、高棍、及格等)就有五千把。集中吹奏的地方是“邓背”(苗语),即今广西良寨乡大里村与北柳村交界的宽广坡地。由于芦笙声音过大,惊动了龙潭里的龙宫,龙父龙母派龙女上地面看究竟。赶坡的后生见了美貌出众的龙女,十分喜欢,但又怕大家被她迷住,影响吹芦笙,就把她送走。龙女想起父母之命,轻轻地说:“你们芦笙太响,惊动了龙宫,何时才安宁啊!”大家明白龙女的话,决定分散活动;再说集中一个地方吹笙,要接待很多客人也难以承受。于是分成十六个芦笙坪:农历十二月初一为融水洞头乡六进;初二为贵州斗里乡的中里;初三、初四为贵州台里;初五为贵州潘里;初六为贵州斗里乡的花甲;初七为贵州西山区的马安;初八为西山区的大丑;初九为西山区的小丑;初十停一天,休息;十一为融水良寨乡的国里和大年乡的林浪(两村轮流进坪);十二为大年林姑;十三为大年及格;十四为大年高马;十五为良寨甲同;十六为良寨大苟;十七为良寨大寨。
大约公元1030年苗族老人贾老三提议,按苗家习俗,根据“十里长坡”的安排把第十六个芦笙堂建立起来,地点在大寨寨底的田段里,定农历十二月十七日为建堂日,也是“十里长坡”芦笙活动最后一天。
这一天,良寨乡及周边各乡镇以及贵州省与广西边境村寨的苗侗同胞,身穿节日盛装,从四面八方云集大寨屯,各村屯芦笙队也到芦笙坪四周等待。约中午十二时,首先进坪的是大寨屯、彩路屯、甲乙屯,三屯芦笙队从左至右排列,一齐进坪,不得争先恐后,大家吹笙、敲锣打鼓绕芦笙坪三圈后,即进入各自的芦笙堂位吹笙踩堂、表演节目。约下午二时,扮演“变婆”的队伍进入芦笙坪,他们戴假面具,扮成婆老公老,手拿棍棒,身背鱼篓捞网,边舞手中棍棒边呐喊,绕芦笙坪三圈后,下小河捞鱼虾。此时芦笙坪上开展芦笙比赛、芦笙表演,山坡上进行斗鸟比赛。芦笙坪上笙声阵阵,鞭炮声、欢呼声响彻云霄。
下午五时,砍旗仪式开始。大寨屯、彩路屯、甲乙屯三屯芦笙队按朝霞时的排列队形一齐吹笙绕芦笙坪三圈(其他芦笙队不参加),拿芦笙旗的走在队伍前面,三屯各选一名男青年在芦笙坪高坎下面等候,当芦笙队护着芦笙旗走到芦笙坪边的高坎时,旗手把旗竿斜放至高坎下,候在高坎下边的男青年把旗竿折断,把芦笙旗从竿头取出卷起收好,留待来年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