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县域科学发展促进会

关于对2012年度各市财政收入增长上新台阶予以表彰奖励的决定

(2013年8月5日)

  2012年,全区各地各部门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继续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奋力赶超,全区经济及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取得了新进步。各市通过狠抓财政收入组织工作,财政收入不断跃上新台阶。在此基础上,全区财政收入继续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当年全区组织财政收入1810.14亿元,比上年增加267.65亿元,增长17.4%。

  为进一步调动和激励各市的积极性,加快经济发展,促进财政增收,经对全区14个市2012年财政收入进行核实、测算,决定对各市财政收入增长上新台阶予以表彰和奖励。其中:南宁市奖励300万元,柳州市奖励240万元,桂林市奖励150万元,钦州市奖励130万元,梧州、北海、玉林市分别奖励100万元,百色市奖励90万元,崇左市奖励60万元,防城港、贵港、来宾市分别奖励50万元,河池市奖励40万元,贺州市奖励30万元。各市要将该项奖励资金安排用于单位公用经费支出,不能发放到个人。

  希望各市以此为新的起点,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稳中有进、稳中有为、稳中求质,为我区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快速、高质量增长,为加快实现富民强桂新跨越、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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