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4月2日,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发了《关于请各县(市、区)领导加入广西县域科学发展促进会的通知》(桂发改地区〔2011〕255号),通知说,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区县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经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由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管的“广西县域科学发展促进会”将于近期召开成立大会。促进会成立后,将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区县域科学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协助开展“扩权强县”、“培育发展经济强县”等相关工作,同时整合社会各方面资源和力量,为会员和相关单位提供发展规划、项目推动、政策咨询、宣传推介等服务,进一步推动我区县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为了便于今后更好地对接和服务各县(市、区),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一名主要领导加入促进会担任理事,支持促进会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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