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边境4市启动全国边境旅游异地办证业务

  记者从广西公安厅获悉,2013年7月11日,受国务院委托,公安部和国家旅游局联合发文,同意广西北海市、防城港市、百色市、崇左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为参加边境旅游的非边境地区人员签发边境旅游出入境证件。广西四市边境旅游异地办证工作即日起正式启动。届时,来自全国各地的游客可参加有权经营边境旅游业务的组团社在广西北海市、防城港市、百色市、崇左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赴越南旅游。

  广西到越南的边境旅游线路有凭祥至谅山、龙州至高平、东兴至芒街、防城港至下龙、北海至海防和下龙、靖西至高平等9条边境旅游线路。参加赴越旅游的团队可从友谊关、东兴、水口、龙邦、防城港、北海口岸出境赴越南旅游。

  参加边境旅游的人员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边境旅游专用)时,需提交的材料有:(一)填写完整且贴有申请人近期免冠照片的《边境旅游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二)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制证相片一张;(三)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四)未满十六周岁的,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本人和监护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以及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如户口簿不能证明监护关系则还需提交监护证明材料;(五)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台湾居民可凭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提出申请。边境旅游出入境证件自受理申请材料之日起3日内审批签发并制作完毕,具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可延长至5日。

  广西公安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开通全国边境旅游异地办证工作是将为游客赴越南旅游提供更大便利,对推进中国—东盟旅游业的发展和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