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乡村旅游实施“十百千万”工程

  日前通过评审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旅游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广西将实施乡村旅游发展“十百千万”工程,力争到2015年,创建10个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100个特色旅游乡镇、1000个特色旅游村,培育1万家农家乐,乡村接待游客超过8000万人次,乡村旅游收入约250亿元,使广西乡村旅游形成“以点连线,点线成面,点线面结合”的发展布局。

  根据广西乡村旅游发展的总体框架体系,广西在特色乡村旅游线路的打造上,将以城市为依托,以交通为纽带,突出不同主题特色,打造桂北山水生态乡村民俗旅游线、桂西桂中桂北奇山秀水乡村民俗旅游线、北部湾滨海生态渔家风情旅游线、盘阳河世界长寿之乡休闲养生旅游线、中越边境山水田园壮乡民俗旅游线、南百高速公路沿线红色旅游特色农业旅游线、桂梧高速公路沿线古镇古村观光农业旅游线、西江沿江观光农业乡村风情旅游线、桂东南现代农业乡村温泉旅游线、刘三姐故乡民族风情文化乡村旅游线等10条特色乡村旅游线路。

  加快特色旅游名镇名村建设,成为“十二五”期间广西乡村旅游发展的重大战略。广西计划在全区建成100个特色旅游乡镇、1000个特色旅游村,形成一镇一特色、一村一景观的格局,带动和推进全区范围乡村旅游发展。

  为加快乡村旅游产业集群的打造,广西将以区内各主要城市为依托,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发挥产业集聚效应,形成环南宁乡村旅游集群、大桂林乡村旅游集群、北部湾滨海乡村旅游集群、盘阳河长寿带乡村旅游集群、环柳州乡村旅游集群、右江河谷乡村旅游集群、中越边关乡村旅游集群和西江经济带乡村旅游集群等八大乡村旅游集群。

  为加快建成100个特色旅游乡镇,广西住建、农业、旅游等部门将结合加快城镇化建设工作和城乡风貌改造工程,做好村镇总体规划和旅游保护规划,完善基础设施和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培植特色旅游和镇村特色经济,建设一批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特色旅游(镇)村,重点培育和发展各城市城郊的村镇发展乡村旅游,在巩固提升黄姚古镇、兴安古镇、龙胜龙脊村等国家级旅游名镇名村的基础上,继续开发建设桂林阳朔兴坪古镇、桂林灵川大圩古镇、北海涠洲镇、崇左大新硕龙镇、南宁扬美古镇等一批旅游型小镇,同时指导建设柳州三江丹洲村、桂林恭城红岩村、钦州灵山大芦村、防城港东兴竹山村、贵港桂平前进村、百色靖西旧州村、百色乐业火卖村、河池盘阳河长寿村等一批生态环境好、特色突出的旅游村屯(寨),并使之成为促进城乡风貌改造、统筹城乡发展的新亮点。

  从2011年起,广西启动开展乡村旅游示范基地创建工程,使广西乡村旅游资源得到有效整合、提升和完善,形成种类丰富、档次适中的乡村旅游产品体系和特色突出、发展规范的乡村旅游格局。各地将按照《广西农业生态旅游农业优先发展规划大纲》中种植业旅游布局、水产畜牧业旅游布局、森林旅游布局和名村名镇建设布局,积极指导支持开展乡村旅游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并在政策措施和资金上予以扶持,确保到2015年,在全区建设100个乡村旅游示范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