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上午,自治区旅游局与广西中国国际旅行社、桂林中国国际旅行社、阳朔中国国际旅行社3家有经营台湾游资质的旅行社签订《广西居民赴台旅游安全责任书》。此举旨在保障我区居民赴台湾旅游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赴台湾旅游市场秩序,促进赴台旅游“规范、有序、安全、健康”发展。
责任书要求组团的旅行社对赴台游客应整团往返,杜绝发生有损两岸关系的政治事件。严禁赴台游客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禁止组团社以“赴台旅游”名义组织我区居民赴台从事经济、文化、卫生、科技、宗教、学术等领域的两岸交流活动及国际性活动。如发生旅游者在台滞留不归,组团社应当及时向自治区旅游局、自治区台办和有关部门报告等。
团队在台旅游期间,遇到特殊情况如因病、因伤及其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组团社应立即启动应急机制,采取相应措施保障游客安全。因责任不落实造成赴台旅游安全事故的,将严格按照《旅行社条例》法律责任条款追究相关旅行社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