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发出温馨提示:五一出游提防旅游陷阱


   随着“五一”黄金周的临近,不少市民开始规划出游,放飞心情。4月25日,自治区旅游质监部门发出温馨提示:开心出游的同时请提防旅游陷阱。那么,市民出游应注意什么?记者从自治区、南宁市旅游质监部门及旅游相关人士处采访到了几个旅游陷阱“故事”,希望对欲出游的市民有所警示。

  提防“无旅游资质黑社”

     案例:今年1月,一位北京游客报名参加由北海市中国国际旅行社组织的中越边境游,结果在芒街游玩时被高价骗购假货。自治区旅游质监部门接到投诉,在调查时发现,该旅行社早于2006年10月已被国家旅游局注销,旅行社和游客签订的合同也是伪造的。

     专家支招:消费者在选择旅游服务时,要选择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具备经营资质的旅行社。出境旅游时,要选择持有国家旅游局核准具备出境旅游经营资质的国际旅行社。如果对旅行社有疑虑,可向当地旅游局查询。目前,持通行证通过陆地前往越南芒街的旅游早已停止,游客不要轻易上当。

  慎重签订旅游合同

     案例:“本以为够小心了,没想到还是被钻了空子。”提起今年3月跟随南宁某旅行社前往海南游的事,市民龙某还是一肚子气。原来,龙某在签订合同时特意对合同的各项标准进行了咨询,但在海南吃第一餐饭时就发现了问题:八菜一汤的餐标,只有两个菜里有一点荤菜。导游还理直气壮地表示没有违约,只因合同里关于八菜一汤的约定没有标准可循。

     专家支招:消费者在签订旅游合同时,一定要将日程安排、食宿条件、就餐和交通标准、购物次数等内容加以明确,凡遇有歧义或含糊其词的内容,必要时在合同补充文本中予以说明。

  低价游让游客很受伤

     案例:今年4月,10多位游客参加由南宁某旅行社组织2500多元泰国6日双飞游,结果在签订合同时交了600多元的自费项目。到达泰国后,地接社称自己的“零接待费”,没有从组团社拿到一分钱费用,要求游客再加钱进行自费游。双方吵得不可开交,还差点打起来。

      专家支招:防备落入“零接待费”、“负接待费”陷阱。消费者在选择旅游产品时,要事先多通过正规渠道了解各种旅游线路的正常价格,不要盲目追求低价旅游。 主动索要有效购物凭证

     案例:南宁游客何某参加南宁某旅行社组织的港澳游,在香港时被地接社导游带去购物,但让他想不到的是,自己花了9000多元买回的“名表”经鉴定是假货。由于当他只拿到了一张没有任何签名、盖章的收据,结果南宁市质监部门在处理索赔取证过程中,遇到了很大困难。

     专家支招:游客在旅游购物中,尤其是选购贵重物品时要理智、谨慎,要主动索要有效的购物凭证。在香港购物时,还要尽量选择贴有“优”字标志的商家,确保明码标价,正版正货。 

  发现旅游问题要及时交涉

     案例:去年5月,300多名南宁市民乘旅游专列参加了由南宁某旅行社组织的西部游,因各种原因,旅行社取消了到西宁游玩的行程。回到南宁后,其中200多名游客集体向南宁市旅游质监部门进行投诉,赔偿问题得以解决。另外部分持观望态度的游客见状也准备投诉,但因超过投诉时效时间过长,投诉没有被受理。

     专家支招:消费者在旅游过程中一旦发现服务质量问题,要立即与出发地或接待地旅行社联系,或回到常驻地后收集好有关证据材料,从请求人受侵害事实发生时计算,60天内向当地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投诉。如出现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情况,还应及时向公安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