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邱东同志在宁明县第十一次党代会上指出今后五年我县的奋斗目标是把宁明建设成为广西边境强县、广西文化旅游名县,令人振奋,令人鼓舞。笔者认为,建设广西边境强县和广西文化旅游名县,既能发挥了我县优越的区位优势、丰富的资源优势、淳厚的文化优势,也顺应了时代发展的趋势,更是抓住了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定位很准。建设广西边境强县的内涵十分丰富,包含政治、经济、文化各个方面,而建设广西文化旅游名县是实现广西边境强县的重要载体和主要渠道。本文就建设文化旅游名县问题,谈谈浅见。
一、正确把握我县文化旅游业面临的机遇
1.我县具有明显的文化旅游优势资源
宁明历史悠久,文化底蕴丰厚。花山是骆越民族共同的精神家园,壮民族文化的发祥地。明江一带自古就是桂南经济、政治、文化中心之一,有着厚重的文化底蕴和强烈的商品意识。宁明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两处,其中,花山岩画体现着壮乡文化的核心、具有极高的历史和艺术价值,被国家列入申报世界文化自然遗产预备名单。1995年以来,我县连续保持了“全国文化先进县”称号。我县地处亚热带,气候宜人,旅游资源丰富,其中,花山风景名胜区被定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是广西三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之一。花山风景区的旅游资源种类齐全,既有厚重的人文景观,又有秀丽的自然景观,而且风格独特、文化品位高,这在广西乃至国内各大风景名胜区中都是少有的。
2.我县文化旅游业发展的现状
近几年来,我县文化旅游业得到了长足发展,也存在不少问题。文化方面,文化基础设施得到了加强,文艺队伍门类齐全、素质较高,文艺创作佳作不断、种类齐全,文物管理力度加大、成效显著,群众文化如火如荼、十分活跃,文化市场管理有序、经营有道,保持了“全国文化先进县”称号,文化工作的总体水平在崇左市乃至全区处于较为领先地位。但是,文化设施仍很欠缺、日趋老化,文化事业体制滞后、缺乏活力,文艺骨干青黄不接、精品不多,尤其是对民间和传统文化的保护、开发和利用重视不够,文化产业开发尚未起步,文化资源浪费严重,等等,制约了我县文化业的发展。旅游方面,我县已初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产业体系,旅游业作为新的支柱产业的意识业已形成,并制定了“花山景区”等三个景区的建设规划方案,为今后的发展打下了较好的基础。但与国家总体水平比较,仍有相当大的差距。总体而言,起步迟,层次低、基础差、产值低,设施简陋,体制滞后,规划不完善,管理不规范,宣传不到位,等等,仍处于“一流资源、二流开发、三流服务”原始的粗放型的开发状态,与我县拥有丰富的旅游资源和良好的发展时机极不相称。因此,我县文化旅游业要想在短期内有的新突破,必须有超常规的思维、措施和方式。
3.我县文化旅游业面临最佳的发展时机
一是我国已成为世界文化旅游大国。我国的文化旅游产业体系日臻完善,已经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我国文化旅游业进入了发展的转型时期和重要战略提升期。世界旅游组织预测:到2020年,中国将成为世界第一旅游目的地和第四大客源市场。二是国家重视文化旅游业的发展。温家宝总理强调要“把旅游业培育成为中国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国家制定了保护、利用我国传统文化,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的战略,各地区都从实际出发,坚持实施政府主导型发展战略,突破体制局限,进一步搞好规划,制定政策和措施, 全国已有24个省市区把旅游业定位为支柱产业、先导产业或重要产业,表明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旅游业,发展旅游业的宏观环境已得到进一步优化。三是面临最佳的发展机遇。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不断发展,中国与东盟的战略伙伴关系不断加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明显加快,中越“两廊一圈”建设加快推进,泛珠三角区域和环北部湾区域合作不断深化,使广西成为国际大通道,合作大桥梁,开放大平台,物流大中心,也把宁明推上快速发展的快车道。宁明依托优越的区位优势、丰富的资源和厚重的文化底蕴,将成为中国对接东盟的文化交流中心。
二、要认真做好几项工作
1.进行高起点的规划,选择一个好的载体
要建设广西文化旅游名县,必须有一个好的载体。选择怎样的载体呢?我认为,这个载体,必须既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和方向,又有具体的工作内容和标准、实施步骤和要求、目标管理和职责等等;必须把文化与旅游有机的结合起来,符合我县的实际和发展趋势,最好是国家或自治区正在实施的项目或开展的活动;必须以保持“全国文化先进县”为基础,以构建发展文化旅游产业为途径,以提高城市的现代旅游功能和文明程度,促进城市的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为目标。必须把这个载体与我县今后五年或更远时间的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结合起来,与景区的旅游规划结合起来,三位一体,目标一致。同时,要通过法律形式把它确定下来,避免工作上的盲目性、随意性和无序性。
目前,国家开展的文化旅游“创优”载体主要有: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中国优秀旅游目的地”、“全国文明景区”、“全国最佳旅游景区”、“国家A级(2A-4A)风景区”等。这些“创优”载体都有明确的内容和标准,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活动,按照国家旅游局颁布的《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检查标准》(修订本),对城市旅游经济发展水平、城市旅游产业定位与规模、城市旅游业投入和专项政策支持等20类176项内容标准作了明确规定,为现代旅游城市描绘了一个清晰的轮廓,使各城市在市政建设中有了一套既有前瞻性又具可操作性的参照。我县可以选择一个“创优”载体作为奋斗的目标和努力的方向。当然,我县现有的水平与上述各个载体的标准都有较大的距离,需要巨大的努力。但是,开展“创优”活动,主要目的是为了全面落实政府主导型旅游业发展战略,提高城市的现代旅游功能,促进城市的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开展“创优”活动,是推进我县建设现代化城市的有效途径,是实现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的根本环节,是我县建设“广西边境强县”的重要保证,也是我县塑造国门形象,提高城市品位的重大举措。从区内外已“创优”成功城市的经验来看,“创优”的过程是城市建设和城市面貌发生巨大变化的过程;是旅游产业地位显著增强,市民整体素质不断提高的过程。“创优”使更多的城市明确了“以人为本”的城市建设指导思想。许多城市通过“创优”为市民办实事。通过“创优”,改善了环境,提高了城市功能,提升了城市文化品位和文明程度,最先受益的是人民群众。因此,开展“创优”活动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热情拥护,是顺民心、合民意,提高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民心工程”,也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
2.深化体制改革,整合文化旅游资源
我县的文化旅游资源十分丰富,但是这些资源尚未得到合理的优化整合,资源优势还得不到有效显现。比如,文化部门、文艺工作囿于原有领域,在事业上可谓成绩斐然,但从未向产业领域拓展,从未将文化优势放到旅游市场加以发挥,没有把本县广阔的旅游市场作为发展文化事业和产业的平台;而旅游业也未将文化、文艺队伍作为发展、繁荣旅游产业的有生力量。存在这些问题,一方面是因为对“文化是旅游的灵魂,旅游是文化的动力”的理解不到位,另一方面也是关键的一面是陈旧的体制造成的。在这方面,桂北地区有了很好的成功模式,桂林、阳朔更是成功的典范。他们充分发挥专业和民间文艺人才作用,把文化人推上旅游市场,挖掘独特的文化资源,丰富旅游内涵,活跃旅游市场;同时也通过旅游市场的兴旺,拉动繁荣书画、表演等文化市场,给文化人提供发展文化产业的平台。通过文化与旅游资源有效的整合,即凸现了资源优势,也形成文化业和旅游业互动共进的良性循环。我想,凭借我县良好的文化环境、强大的文化队伍、丰富独特的旅游资源以及方兴未艾的旅游市场,通过体制改革,将这些因素有效地整合、优化,我县的文化旅游业必将进入良性的发展轨道。
3.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要加强人才与业务管理,提高服务水平。一是搞好旅游景区管理。目前景区管理涉及到建设、文化、环保、交通、林业、农业、公安、旅游等部门,出现多头管理,缺乏协调的状态,给景区管理带来很大困难。因此,很有必要成立一个全县性的景区管理委员会,把各种职能统管或统协起来,加强目标管理,强化责任意识。同时加强景区内村民教育,增强保护观念。二是搞好旅游经营管理。一方面要明确经营范围,规范服务质量。要在旅游行业中开展诚信优质服务活动。另一方面要改善经营设施,提高业主和从业人员尤其是导游人员素质,提高服务质量。三是提高管理水平,优化服务质量。政府及旅游管理部门要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管理效能,要在项目管理、招商管理、景区管理、经营管理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只有良好的管理和服务,才能促进我县旅游业的快速健康发展。比如散客接待和管理问题。随着交通条件的改善和旅游观念的改变,旅游散客市场份额已达70%以上,并呈上升之势,已形成主流市场,散客市场竞争的成败,是一个地方旅游市场是否完善的标志。而我县景区交通、通讯、导游、文化、生活等基础设施落后,使我县的散客市场严重疲软,已是制约我县文化旅游业发展的主要原因。因此,我们必须从方便散客的角度去规划景区布局,添设旅游设施,改善旅游环境,以提高服务质量。
4.注重宣传包装,搞好旅游招商
要加强文化旅游招商。目前资金不足是制约文化旅游业发展的最大瓶颈,而要解决资金问题,唯一出路在于加强项目招商。因此,我县文化旅游工作的重点就是加强有效的项目招商。 文化旅游业的开发必须按照现代企业的经营方式进行,政府加强宏观指导,将投资的主体让给社会、让给商家。要充分发挥我县文化旅游资源优势,将资源优势变成项目优势和优势项目,以吸引客商。要改进招商手段,利用现代化的招商方式方法,降低招商成本。要制定优惠政策,降低门槛,让利客商,实现双赢,共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