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起广西正式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 甘慧琴 摄

  南宁12月6日讯(记者 甘慧琴)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广西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广西将于12月11日正式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给予境外旅客购物消费优惠。

  退税政策首先在南宁、桂林和防城港三市试点,今后再视情况扩大到其他城市。在三个试点市中,通过公平、公正、公开的方式,征集了首批33户退税商店,其中南宁市15户、桂林市9户、防城港市9户;选定了3家退税代理机构,分别是中国银行广西分行、桂林银行和北部湾银行;退税代理网点分别设在南宁吴圩国际机场、桂林两江国际机场和东兴口岸。政府将有计划地扩大政策试点范围,为境外到桂旅游者提供更为丰富的旅游产品和更好的旅游服务,为加快建设广西旅游强区、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国家改革开放政策不断深化以及中国-东盟全方位合作持续深入,广西经济发展特别是旅游业的发展迎来了新的机遇。2017年,广西生产总值(GDP)20396.25亿元,同比增长7.3%;接待国内外旅客5.23亿人次,同比增长27.9%,实现旅游总消费5580.36亿元,同比增长33.1%;接待入境过夜旅客人数512.44万人次、同比增长6.2%,国际旅游(外汇)消费23.96亿美元、同比增长10.7%;出境国外旅客人数204.5万人次,同比增长24.9%。旅游业的快速发展,对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起到了积极作用。

  广西的山水风光、壮乡文化、民风民俗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是广西的一张靓丽名片。通过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给予境外旅客购物消费优惠,有利于吸引世界各国公民来广西旅游,树立广西在国外的良好口碑,不断增强广西的吸引力和知名度。广西开展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实施工作,可以有效促进和扩大境外旅客在广西的购物消费,扩大广西相关产品的出口,助推广西特色旅游和全域旅游经济的健康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