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县:投入4.1亿元创旅游名县

  上林县围绕“生态立县,旅游兴县”的部署,加大财政投入,为创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提供资金保障。自开展创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工作以来,累计投入财政资金近4.1亿元。

  今年以来,该县通过加强以下工作,整合财政资金2.1亿多元投入创建工作。成立县财政局创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创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工作方案,签订《上林县创建广西特色旅游名县工作责任书》,落实工作责任;通过积极统筹各项资金,做好旅游发展资金预算,满足该县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等各项需要;认真盘活财政资金,重点安排旅游项目开发建设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景区深层次开发、配套基础设施及旅游公益性设施、宣传促进和旅游资源保护项目的投入;加强和规范该县旅游发展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能按规定用途专款专用,杜绝挤占、截留和挪作他用;加大争取资金工作力度,全力争取上级的政策和资金支持,以弥补该县经济社会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转变工作作风,强化项目服务,推进全县旅游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