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导游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年底出台

促使导游回归服务为本,靠自己的职业素质谋生

  记者5月6日从自治区旅游发展委了解到,今年底前,我区将制定出台导游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以培育导游领队的行业自信、职业自信,2015年至2017年,各市每年要培养1-2名金牌导游。

  有业内人士认为,导游无底薪、出团补助低等问题依然没能很好解决,2013年《旅游法》实施以来,“以购养游”操作模式下的导游行业受到较大影响,不少导游觉得前途渺茫。在找不到归属感的情况下,部分导游带团也是应付了事,还有些导游出现强迫游客购物和自费加点的情况,服务质量令人堪忧。因此,制定出台导游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也是势在必行。

  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在2015年全国旅游工作会议工作报告上指出,要加强导游、领队的保障、培训和管理。今后,要从实际出发,对导游进行分层管理,按照初、中、高级分层次界定导游资格。要在大型旅游企业开展导游、领队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保障导游、领队的合法权益,规范导游、领队的执业行为,建立健全导游、领队的进入和退出机制。要出台《进一步加强导游劳动权益保障的指导意见》,开展劳动合同集体协商试点,协调解决导游社会保险覆盖率、保障水平不高的问题。要加强对导游、领队的培训,2015年,创建导游研修“云课堂”,利用互联网通信技术和云平台的空间,让全国导游突破地域限制,通过域名或扫二维码随时、随地利用移动终端进入课堂学习。2015年导游研修“云课堂”计划覆盖全国约3万多中高级导游员,用3年时间覆盖全体持证导游员。

  业内人士认为,从某个层面上说,优秀导游将成为《旅游法》施行后的最大赢家,而这些维护导游权益措施的出台,也将促使导游回归服务为本,靠自己的职业素质谋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