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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近日,国家旅游局制订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全国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工作同时开展,今后,旅游不可再任性,若有不文明举动,旅游者将被“拉黑”。目前,广西也已制定文明旅游3年行动计划,今起的3年内,我区将软硬结合,多措并举,共促文明出游,打造旅游企业诚实守信、从业人员服务至诚的文明旅游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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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引导, 让文明旅游成风尚
“促进文明旅游,是新时期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工作的重中之重,今后,广西将加强引导,让文明旅游成为自觉行为。”自治区旅游发展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全区文明旅游三年行动计划》,广西将从4方面加强引导。
——“广而告之”。继续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活动,在各大主流媒体、互联网及机场、火车站、汽车站、码头、游客集散中心等公共场所滚动播放文明旅游公益广告宣传片。
——抓培训、抓教育。继续把文明旅游纳入导游领队、旅行社管理人员的考前培训、年审培训,作为相关考试内容之一。旅游企业每年抽出一定时间开展相关培训教育,增强旅游行业从业人员的文明理念、服务观念、法制观念。
——在全区开展“文明旅行社”、“文明饭店”的创建和评选,以“游客为本、服务至诚”的行业价值观为核心,选树一批诚信经营、服务规范、游客满意的旅游企业为文明旅游先进单位。开展争当“文明游客”和“文明旅游团队”主题活动,正面引导推动广大游客讲文明、树新风。启动“寻找最美领队”活动,通过在全行业和广大游客中开展评选活动,树立文明旅游典型。
——强化文明旅游行为教育和习惯养成。开展文明旅游进校园、进社区活动,通过“小手拉大手”,让孩子带动家人一起推动文明旅游风尚,让文明旅游成为陪伴终身的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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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红黑榜”,让不文明游客“长记性”
“近年来,由于惩戒机制不健全,难以起到震慑作用,部分不文明现象依然频频出现。”业内人士认为,如何提高执法力度,让“法”真正成为遏制不文明现象的利器,是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按照《全区文明旅游三年行动计划》,我区将建立红黑榜制度,及时收集当地文明旅游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要掌握不文明行为典型案例,对影响恶劣的不文明行为记录在案,逐级上报,严肃查处。”自治区旅游发展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将成为广西治理不文明旅游现象的一道“硬”措施,今后,将加强监管,加大不文明行为的曝光力度,让不文明游客“长记性”。今后凡是媒体曝光和公众举报的、严重损害国家和民族形象的、违法违规的旅游不文明行为,在记录到“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的同时,将通报到外事、公安、交通、人民银行等部门,与航空公司、旅行社、旅游饭店等联动,形成游客旅游不文明信息通报、追责机制。
据了解,《旅游法》规定,对刻画、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文物、名胜古迹的行为,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旅游者从事严重影响其他旅游者权益的活动,且不听劝阻、不能制止的,旅行社可以解除合同;给旅行社、旅游从业人员或其他旅游者造成损失的,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自治区旅游发展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对违反法律法规者将依法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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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督促,出境游团队游客是重中之重
据了解,按照《全区文明旅游三年行动计划》,各大景区将建立文明督导员制度,工作人员要把文明告知、文明提醒、文明规劝工作做到位,对不文明行为重点追溯游客本人和导游的双向责任。
旅游部门也要以团队游客为重点人群,其中出境游团队游客更是重中之重,把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工作落实到每一位团队游客,对具有一定数量和规模的旅游团队,推行文明旅游督导员制度。
“按照相关规定,导游领队要严格履行督导员职责,重点抓好文明旅游关键环节,即‘组团关’、‘落地关’、‘行程关’。”自治区旅游发展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全区文明旅游三年行动计划》要求,3年后,导游领队服务“行前宣传教育、行中督促提醒、行后总结反馈”的目标任务实现率达要达100%。
南宁一家旅行社的负责人说,旅行社对导游的督导行为要求非常严格,要做到行前告知全覆盖,行中反复提醒,行后做总结,如果导游因为执行不到位导致严重事件发生,将严厉追究责任。
据该负责人介绍,旅行社将结合旅游目的地的法律法规、风俗习惯等编制文明旅游宣传内容,附在每一份“旅游合同”中,对每个出境游团队召开“行前说明会”,明确告诫游客在境外游览时不得违反出境旅游目的地的有关规定,明确提示游客在境外应遵守的旅游文明行为公约。
旅游团队集合后出发前,导游领队将再次对游客进行相关注意事项及文明旅游的提示,在旅游过程中,要经常提醒游客,当游客发生不文明行为时,要耐心劝说、积极引导、及时阻止。
行程结束后,导游领队还要及时反馈带团过程中遇到的文明旅游问题,及时总结典型案例并组织人员进行分析探讨,推广好的经验,规避不文明事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