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大煌:扶绥县开展全区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思考

  攻坚克难 高质量高标准推进创城工作

  ——扶绥县开展全区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思考

  2015年7月,扶绥县被确认为第六轮自治区文明城市(县级)提名城市,具备了第七轮自治区文明城市(县级)城市申报资格。文明城市是一项综合型品牌,可以全面展示一个城市的经济、社会、生态、文化、行政管理、社会管理、市民素养等方面的水平,增强城市的综合竞争实力和可持续发展潜力。为此,从2015年至2017年,扶绥县将积极推进创城活动,加快首府后花园建设步伐。

  抓好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城市功能

  以实施“产城结合、两化互动”为抓手,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一要进一步完善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做好城市规划,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对城市主干道的投入,重点实施空港经济区路网工程、金龙路、城南新区白岭路二期、长安街延长线等道路建设,推进县城区路面修复、人行道改造、路灯节能改造工作,确保市民安全出行。加大推进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重点做好秀湖(铁北)、人民医院等棚户区改造工程,稳步推进福苑小区建设,确保今年6月底前建成交付使用。二要进一步完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加大公共停车场规划与建设,实现规范停车,解决交通拥堵现象。突出抓好城区污水管网、城市供水、供电设施、燃气管道建设,增加公共交通投入,不断增强城市的总体功能和承载水平;加快城市公交、公厕、公共停车场、垃圾中转站等直接影响扶绥县形象的市政设施建设。三要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加快城区中小学、幼儿园和公共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全力建设品牌学校和品牌医院;加快文化、体育设施建设,面向市民的健身设施、文化设施要用足用活,让广大市民都能进得来、用得好。四要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加强城区大气环境、水环境和噪声环境监测,加大大气污染和水污染治理力度,实施污染源限期达标排放。加快污水处理厂技改和完善工作,确保城市污水处理按要求达标排放。加强垃圾无害化处理,抓好新宁海螺公司垃圾综合处理项目建设投产,尽快实施“村收镇运县处理”垃圾处理模式。五要继续打造一批特色小城镇建设。着力打造一批设施配套、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管理有序的特色小城镇。抓好“美丽广西”乡村建设,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使广大农村保持“山常青、水常绿、地常净”,打造生态乡村、宜居乡村、幸福乡村。

  强化环境整治 着力提升人居环境

  城市环境是城市文明程度最直观、最直接的表现,但也恰恰是创城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因此,一要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对主要街道、车站、集贸市场等重点部位及城市出入口、城郊结合部、背街小巷进行重点整治,解决垃圾乱倒、污水乱排、摊点乱设等脏乱差问题。城管、环卫等部门必须担负起责任,确保城市规划建设到哪里,就要管理到哪里。二要加大交通秩序整治力度。住建、交警部门要强化交通秩序管理,重点加强对城区各交通路口、主次干道的巡查管理,深入开展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禁止“三轮车”无序营运搭载现象。着力查处闯灯越线、超速行驶、随意调头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解决行人和车辆乱穿马路、乱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倡导文明行车、文明乘车,合力营造文明有序、安全顺畅的交通秩序。三要加大市场秩序整治力度。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着力解决集贸市场环境摊贩乱摆乱占、无证经营等问题,坚决制止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行霸市等现象。南门市场要在春节前以崭新面貌服务市民。文化部门要加强对网吧、电子游戏厅、文化娱乐场所的日常监管,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四要加大治安秩序整治力度。加强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加大巡控力度,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等各种刑事犯罪活动,着力整治突出治安问题,有效控制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强化思想道德建设市民素质 着力提升

  市民文明素质是城市文明之本,是衡量一个城市文明程度重要的、核心的标志。一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聚正能量。通过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制度保障等,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使之成为全县人民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为习惯的自觉遵循,确保这项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真正取得实效。二要广泛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持续抓好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以及好公婆、好媳妇、好邻居评选活动,大力倡导积极向上、文明健康、理性包容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态度,坚决破除各种陋习和不良习惯,在全体市民中树立人人都是城市形象的理念。三要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完善青少年活动场所和设施建设,广泛开展美德少年等评选表彰活动,大力加强校园周边秩序整治,努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四要全面提高社会公共道德水平。广泛开展“扶绥县道德模范”“最美家庭”“最美教师”“最美医生”“最美护士”“美德少年”“星级文明户”等各类模范人物、最美人物和身边好人评选宣传活动,推广建设善行义举榜,让人们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以模范力量引领社会文明风气。

  规范文明礼仪着力提升基层创建水平认真对照测评体系要求,加快配套建设文体活动场所、电子阅览室等相关设施。要抓好没有物业管理小区的整治,切实提高社区管理服务水平。要注重提升窗口服务质量,公安、工商、税务、住建、交通、医院、宾馆等窗口单位要积极开展创建最佳服务机关、文明和谐单位活动,高效办公,热情服务,礼貌待人。执法部门要坚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提高文明执法水平。汽车站、火车站、公交站点、医院等各类窗口行业及其主管部门,要派出督导组做好创建工作,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规范上岗行为,增强服务意识,健全投诉处理机制,推行文明服务用语。其他窗口单位都要严格按照行业规定和文明创建规范开展工作,以实际行动树立行业的良好形象。

  抓好宣传发动 营造浓厚创建氛围

  群众对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是评比自治区文明城市的重要指标。一要进行广泛动员。各级各单位要召开一次动员会、发送一份倡议书、设置一批公益宣传栏、进行一期专题宣传、举办一次专题讲座,调动群众积极性,形成人人支持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良好局面。二要加大宣传力度。县级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类新闻媒体要紧紧围绕如何提高市民的支持率、知晓率和满意度来加强宣传,开辟专栏,定期报道创建工作动态,形成良好的创建舆论氛围。城区内的公益广告牌、单位和社区的橱窗、版面、墙体标语等各类宣传阵地要大力宣传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的内容。移动、电信、联通等通信部门要经常向市民发送创建公益短信。三要学习推广先进典型。广泛宣传扶绥县的创建经验、创建做法、创建成效,扩大扶绥县在全区的影响力,积极争取自治区文明委和社会各界对扶绥县创建自治区文明城市工作的支持。

  抓好服务工作 激发群众参与创城工作

  创建文明城市,必须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从服务群众、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入手,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各行各业、千家万户都参与到创城活动中来。群众参与越广泛,创城工作就越有群众基础,越有生命力,就会进入一个良性循环。要切实找准切入点和结合点,积极开展群众关注度高、整体带动力强、社会影响力大的主题活动,切实改善民生,不断提高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结合乡村建设和精准扶贫等工作,主动深入基层访民情、集民智、帮民困、解民忧,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和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创城工作带来的实惠,充分激发群众参与创城工作、共建美好家园的热情。(作者系扶绥县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