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永春: 扶持民族贫困县发展要有新模式

——访全国人大代表、三江侗族自治县县长吴永春

  在正在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三江侗族自治县县长吴永春重点关注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发展。他提出了《关于设立少数民族贫困县县域经济发展调节基金的建议》《关于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几个问题的建议》《关于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普法工作的建议》等可操作性极强的建议。

  吴永春认为,当前,投资依然是少数民族贫困县拉动县域经济发展的主要动力。

  他提出:在国务院层面设立少数民族贫困县县域经济发展和重大项目发展调节基金,由中央财政从每年预算中拿 出一定的资金,支持少数民族贫困县县域经济发展;调节发展基金采用无偿或者低息有期有偿借贷方式,提供给贫困地区解决在建或已经立项的重大项目,支持少数民族贫困县县域经济发展并形成长效扶持新机制和新常态;以此作为加大对少数民族贫困县支持力度的具体举措,创新扶持少数民族贫困县加快发展的模式。

  为切实做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吴永春提出,应按照“分类指导、先易后难、逐步解决”的办法,逐步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妥善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 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

  在基层组织建设上,吴永春建议尽快从国家层面研究出台村民小组长的待遇政策,确定统一的固定报酬标准,切实解决少数民族贫困县村民小组长待遇报酬问题。

  此外,吴永春还提出了要利用山歌、民族戏曲等易懂易接受的形式开展全民普法工作。他表示,要注重少数民族普法与各类民族节日、各个法制宣传日(周、月)结合,突出民族特色,贴近群众生产生活,创新民族特色普法形式,从而进一步提高普法效果。

  日报记者兰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