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免去全昌其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覃郁华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卢霓仙的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黄强田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二)
决定任命
何开长为自治区监察厅厅长;
黄丹(女)为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三)
任命杨军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南宁铁路运输分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