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

  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

  (2026年4月24日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

  刘宇宁为南宁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刘锦钢为南宁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研究室副主任

  免去:

  刘宇宁的南宁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二)

  决定免去

  张 军的南宁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王合新的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三)

  任命:

  朱菲菲(女)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李 莹(女)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董笑君(女)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晏 琼(女)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赖奕曲(女)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刘 娥(女)的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四)

  批准任命:

  韦 恒为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任命:

  农运颇为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