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职名单
(2026年4月24日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
刘宇宁为南宁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刘锦钢为南宁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研究室副主任
免去:
刘宇宁的南宁市人大常委会调查研究室副主任职务
(二)
决定免去:
张 军的南宁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王合新的南宁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职务
(三)
任命:
朱菲菲(女)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李 莹(女)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董笑君(女)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晏 琼(女)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赖奕曲(女)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刘 娥(女)的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四)
批准任命:
韦 恒为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任命:
农运颇为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