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职名单
(2026年1月30日南宁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ー)
免去:
徐爱清的南宁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陆宏康的南宁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二)
任命:
李 珊(女)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邓杨端(女)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显远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黄友双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朱建彩(女)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廖丽萍(女)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荣冬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谢 谦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卢玉梅(女)的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郑 磊的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林 敏的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三)
免去:
韦 恒的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黄朝科的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周 力的南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
何晓莹(女)辞去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