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5年12月30日平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黄 河为平乐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二)
任命阳 瑜(女)为平乐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免去栗卫红(女)的平乐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黄泽南(女)的平乐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余李强的平乐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退休)。
(三)
任命吴文洁(女)为平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