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波,已任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据广西高院的消息:2025年12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组织新提任、交流中院院长和高院机关中层正职领导进行集体廉政谈话。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海龙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纪委监委驻高院纪检监察组组长、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李红作廉政提醒谈话,自治区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吴波主持会议。

  上述消息显示,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吴波调任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后,已任该院党组副书记。

  公开资料显示:吴波,男,1973年12月生,汉族,籍贯广西河池,2001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法律硕士。

  曾任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第十三审查调查室主任、一级调研员;

  2020年11月,拟任副厅级领导职务;

  2020年1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常委;

  2021年0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常委、监委委员;

  2025年1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现任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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