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
兴组示〔2025〕106号
根据有关规定,经兴宾区委研究决定,对以下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韦承谟,女,壮族,1989年1月生,大学,管理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小平阳镇纪委副书记、监察办公室副主任、四级主任科员、四级监察官,拟转任副科级领导职务;
黄 鹏,男,壮族,1988年2月生,大学,工学学士,中共党员,现任寺山镇平安法治办公室主任、四级主任科员,拟转任副科级领导职务。
对以上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5年12月16日前邮寄或直送来宾市兴宾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邮寄的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46100;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地址:来宾市兴宾区城南新区企业总部写字楼主楼527室,举报电话:0772-12380-2-2。
干部群众如实反映有关问题受法律保护。
中共来宾市兴宾区委组织部
2025年12月9日